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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行政性负担问题及分析报告

发布: 2022-12-07 15:40:08   阅读: 次 【   

关于社区行政性负担问题及分析报告  

     我部将社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并认真进行了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区现辖XX个社区居委会,拥有社区居干XX人,平均年龄3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59人,占80%,高中文化程度64人,占2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委会应承担的任务有六项:“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目前,社区居委会除需完成以上六项任务外,还需完成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清理、保洁;登记社区上访人员信息,了解其动态,积极与办事处沟通,对重点上访人员实施监控,通过多种途径进行稳控;了解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意向,分类登记进行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劳动技能培训,配合做好“零就业”人员补贴申请、发放;对养老保险申报资格进行认定,对“4050”人员养老保险补贴进行初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相关工作;开展棚户区房屋调查,入户摸底,统计上报辖区棚户区情况;做好防汛应急值班,完成各类创建活动及街道下达信息报送任务,做好各类考核验收的准备,对社区商户消防情况进行登记,对涉毒人员进行管控等工作。这些工作任务重,社区人员少,全面完成好这些工作难度大。  

二、存在问题  

 1、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范围不清。一些职能部门将行政任务以文件或会议形式下达社区,要求社区按照限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同时不做任何协助指导,在下达工作任务时,既没有下放权力,也没有相应的经费保障,责、权、利不统一,人、财、物不配套现象严重。  

2、社区达标创建种类繁多。经统计,XX区社区各类达标创建总计XX项,其中自治区和市级达标创建占60%以上,各社区平均每年达标创建多达十几项,这些达标创建均需按照考核细则准备完整的文字、图片等资料,本该由部门或街道承担的工作,最后全部由社区完成。  

3、各类考核验收不断增加。经统计,社区每年要接受组织、纪检、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民政、社保、就业、计生、卫生、城管等十余种考核,每种考核均要检查台帐、实施方案、活动图片、简报、总结等资料。为达到考核要求,社区一项活动,需要在几种台帐里存档资料,极大地增加了社区工作量,社区人员的大量精力都集中在整理考核资料上,因而走访居民、服务群众的时间和次数大量减少。  

4、其它负担不断加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社区居委会服务事项不断增加。其中一些事项居委会无法办理。如盖章问题,每年车辆审查时,交管部门要求驾驶员或车主到所在居委会盖章证明此车辆和车主未违法,然而,社区既无车辆档案,又无执法权,无法确定所辖社区居民是否存在违法情况;社区居民遗失医院住院发票,社区需出具证明。这样的证明使社区左右为难,一方面居民无证明就无法办事,另一方面社区没有权限和权力。  

三、原因分析  

1、体制机制不顺。职能部门、街道(乡镇)与社区关系不清。一方面,行政化的领导、指令、管理模式没有因城市化进程加快、社区不断扩大而转变为指导、协调和服务,考核、检查、下达任务多,倾听意见、指导、帮助、协调少。  

2、监督机制不健全。为解决社区负担过重问题,XX区印发了《社区工作申报准入办法》,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机构和工作进社区必须向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实行准入审批。但由于领导、部门的思维习惯和部门工作规程未变,收效甚微。加之尚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评议监督机制,对工作进社区的不合理任务没有及时进行必要的监督评估,因而造成目前社区负担依然较重。  

四、意见建议  

1、落实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对社区的达标创建评比活动次数。至上而下梳理各类达标创建、考核评比活动,整合、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考核;依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细化准入制的相关细则,赋予审批“准入”规定的部门较大权限,可向市委、区委建议干部的任免、部门的处罚,市直、区直部门工作事项严格执行准入制,未经批准的达标创建、考核评比和部门、街道承担的事项一律不准进入社区。建立公共事务进社区的“费随事转、权随责移”的运行机制,经审批的事项进社区必须跟进经费、人员、培训和指导,以解决社区居委会在协助、协调服务管理工作中经费不足的矛盾。  

2、重新界定、梳理部门规范性工作,合理设定、下放权限。对涉及居民直接利益关系、与社区服务群众密切相关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属于“两个中心”的工作下放到街道“两个中心”,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程序,如: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审批、生育证的办理等可下放到街道“两个中心”,由街道民生中心人员实行前台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社区协助做好相关的入户审核,这样既减少了部门的工作量和工作流程,也增加了居民群众的信任度。  

3、加大干部交流任职力度。目前市直部门根据工作分类设置了相应科室,各科室配备了工作人员,但很多部门科室的工作却交由街道社区承担。建议市委将市直部门一部分干部任职到街道,鼓励他们在基层创新业,做实事,或将市直部门干部派驻到社区担任委书记1-2年,一方面增加了市直部门基层任职锻炼经历,了解基层工作的繁重、繁杂,了解群众疾苦困惑,另一方面增加了街道社区力量,提升街道社区工作水平。  

4、建立完善评议机制。建立党委、政府目标考核、群众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社区建设绩效评估机制,以自下而上的评议监督机制,促进职能部门工作进社区后的绩效提高,定期组织社区居委会对有关部门、街道(乡镇)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对不合理的工作项目及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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