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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 2022-12-26 16:10:05   阅读: 次 【   

根据中央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的十七大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创先,即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优,即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紧扣科学发展主题,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现实需要,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先锋意识、把握先锋内涵、实践先锋要求、树立先锋形象,为民造福、为党增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对于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服务本单位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作为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真正做到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科学发展持续上水平,人民群众长期得实惠。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对山东工作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为党争光、为民造福为价值取向,以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为主题,以争做先锋为载体,以创建先锋党组织、争当先锋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坚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通过开展活动达到以下目标:

1、推动科学发展。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提升思想境界,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创造性地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共同为推动科学发展贡献力量。

2、促进社会和谐。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发挥基层党组织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发挥党员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理顺情绪,凝聚人心;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迎难而上,敢于负责。

3、服务人民群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密切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畅通民意反馈渠道,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带头奉献,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4、加强基层组织。要不断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三、主要内容

全区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以创建先锋基层党组织、争当先锋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锋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落实本地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队伍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效明显。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先锋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新知识,努力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一流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主动联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做群众的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各单位要围绕落实“五个好”、“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实施分类指导,科学确定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主题和载体,分类提出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的具体要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带富先锋”。结合“双强双带”工程,认真落实“一定三有”政策,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大力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项制度”,通过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党员示范户或联系户等形式,激励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

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和谐先锋”。按照“八化”管理要求,深入开展争创“党建示范社区”活动,探索建立“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党员管理新机制,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争做“服务先锋”。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和“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以机关党员先锋号为载体,转变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机关。

文化、卫生、体育、学校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争做“敬业先锋”。围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通过争当德艺双馨党员艺术家、党员白衣天使、党员师德标兵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争创一流业绩。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争做“兴业先锋”。围绕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工作设计载体,通过开展立足岗位比奉献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合法诚信经营,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

四、总体安排

这次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从5月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结束,分三个时段进行:

第一时段:从5月开始至底。在搞好动员部署的基础上,着重围绕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和深化拓展“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强党性、比奉献、促发展,兴起创先争优的热潮。年底,对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通报一批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基层党组织。

第二时段:从20111月开始至6。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进一步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2011年“七一”前夕,区委召开庆祝建党90周年表彰大会,对在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并推荐省、市委表彰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第三时段:从20117月开始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2012年“七一”前后,区委将专项表彰先锋基层党组织、先锋共产党员,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党组织。同时,向中央、省、市委推荐专项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各单位党(工)委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中心工作设计主题,把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中来。要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和载体,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一)公开承诺。各单位党(工)委要找准在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加快建设省会现代化中心城区中的工作定位,制定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通过新闻媒体、公示栏、明白纸等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要与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二)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区委领导每半年对各单位党(工)委开展活动进行一次集中点评,各单位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下一级党组织进行一次集中点评,也可根据情况适时点评。

(三)群众评议。各级党组织要以“党性观念强不强、联系服务群众够不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不明显”为主要内容,适时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各单位党(工)委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四)评选表彰。各单位党(工)委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适时进行评选表彰。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五、组织领导

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是全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单位党(工)委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要建立党(工)委统一领导、组织和宣传职责科室共同负责、相关科室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区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区活动的宏观指导和协调督查。各单位党(工)委(党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各单位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推动健全“抓书记、书记抓”的工作机制。借鉴学习实践活动党委领导、系统指导的工作方法,有关部门(单位)党(工)委要加强对相关领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垂直管理单位和条块共管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注重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要按照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实行区、街镇、社区村三级联动、结对联创,形成农村、机关、社区、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相互衔接、相互促进、整体提高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手机短信平台和信息简报作用,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区主要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栏、举办专题节目等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通过组织专题文艺演出、巡回报告、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鼓励探索创新。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首创精神,把落实规定动作与做好自选动作有机结合,鼓励支持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在活动主题、实践载体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四)强化督促检查。采取分领域分行业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要讲成本、重实效,防止铺张浪费,杜绝形式主义。

各单位党(工)委制定的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和重要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区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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