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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4篇】

发布: 2022-05-26 10:30:11   阅读: 次 【   

服务体系是由众多个服务行业及系统共同构成的一个系统,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4篇

【篇1】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公布!转载:健康中国

为进一步推进和指导各地规范实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简称试点工作),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根据试点工作整体目标和2019年试点任务执行情况,2020年4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信访局、中国残联以办公厅函形式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增设试点的通知》。

2020年试点重点工作包括三方面13项任务。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具体任务包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保障试点工作经费,开展多部门联合调研评估,分级分类培育人才和建立人才信息库。二是继续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包括继续搭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完善学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完善综合医院心理健康服务。三是继续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包括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科普宣传,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规范心理援助热线服务,加强各部门各行业心理服务、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及家属等重点人群根据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机制,针对当地亟待解决的问题开展一项特色项目。

湖北省武汉市作为受疫情影响最严重地区,亟需开展相关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故在现有64个试点的基础上,增设湖北省武汉市为试点地区。

一图读懂: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增设试点

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

  (一)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试点地区应当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委政府领导参加的会议,明确重点难点问题、具体解决措施和结果。


  (二)保障试点工作经费。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做好相关经费保障。

  (三)省市级多部门联合调研评估。试点地区省级卫生健康、政法、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信访、残联等多部门要对试点工作开展联合调研评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及时了解进展,指导和帮助试点地区解决问题。试点地区多部门对每区县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调研评估。

  (四)培育人才和建立人才信息库。试点地区多部门应当分级分类对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开展培训,对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建立人才信息库,为当地提供服务。

二、继续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五)继续搭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试点地区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在村(社区)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2020年底前,以村(社区)为单位,建成率达50%以上。

  (六)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试点地区所有高等院校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建立心理辅导室的中小学校比例达70%以上。

  (七)完善员工心理健康服务网络。50%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八)完善综合医院心理健康服务。2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

三、继续开展社会心理服务

  (九)开展多种形式科普宣传。试点地区必须通过多种媒体包括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折页、科普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各区县每月至少开展1次科普宣传。

  (十)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规范心理援助热线服务。试点地区要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明确队伍成员与职责任务,每年至少开展2次系统培训和演练。加强心理援助热线的规范建设和管理,提供7*24小时服务,每年至少对接线员开展4次系统培训,加大指导和考核力度。

  (十一)加强各部门各行业心理服务。试点地区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民政、残联等部门结合行业特点,每年至少为系统内人员及工作对象、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及家属等重点人群举办1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并根据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十二)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机制。试点地区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健全由综治、卫生健康、公安、民政、残联等单位组成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联合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服务,依法对肇事肇祸者予以处置。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达到4.5‰,规范管理率达到80%,规律服药率达到60%,精神分裂症服药率达到80%,居家患者社区康复参与率达到50%。

  (十三)开展一项特色项目。试点地区针对当地亟待解决问题,组织开展实施一项特色项目。

【篇2】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进展

情况汇报

根据*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区结合自身实际,对照要求,积极开展社会心理服务系统建设相关工作,现把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工作进展

区常住人口*万,下辖*个街道,*个社居委(村居),目前已全部成立由两委成员、民警、精防医生、残疾协理员及患者家属组成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并设立心理咨询室。区级层面出台《*区2019年0-2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救助方案》,扩大救助范围,降低补助门槛。

全区公办中小学*所,全部建有专门心理咨询室,为中小学生定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根据市级实施方案,形成《*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意见征求稿。5月份卫健部门分别与*区*个街道、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沟通,就工作机制建立形成初步思路。6月中旬召开*区卫生工作会议,就意见征求稿征求了各相关单位意见。7月份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8月份对接*区工委办和管办,拟通过区级进行发文,进行沟通后无果,现采取部门联合发文的下发工作方案,目前正在找各部门走流程。预计9月份下发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区试点工作启动会和培训会,对各相关部门、各医疗机构、各街道和社会工作者进行工作部署和专业培训。

二、工作亮点

(一)财政保障投入。2019年*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专项预算安排,其中包括设置精神专科奖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托底保障、重性精神病管理率达标奖励等,通过购买岗位、绩效考核等方式,进一步对精神卫生专业服务进行要求,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

(二)社会工作基础。辖区有多家心理服务机构,*心理学会2013年成立,*心理咨询有限公司2010年成立,均由多名心理专业人士组成,在成立后多次开展心理咨询及推广活动,并承担了政府部分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普及心理健康和居民身体素养,有助于社区、企业矛盾纠纷的化解,有效的缓解辖区内居民、职工因个人、家庭、社会等原因引发的心理问题,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

(三)部门职能整合。*区在承接*市工作方面存在一定优势。由于职能部门较少,多项业务都在同一个部门办理,如卫生、教育、文化、医保、老龄等职能均在*局,文明办、团委、妇联、宣传等职能均在*办公室,所以在涉及到多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时,工作能较为顺畅的开展,很多工作任务都能内部消化完成,减少沟通环节。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区没有精神专科医院,精神卫生专家严重不足,同时*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为非政府举办,日常随访、管理难度较大。恳请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高新区的技术支持,如精神医生门诊日常坐诊、精神患者康复指导、专家组成员结对帮扶等相关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区将在*市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推进,定期调度、认真总结、不断提升。一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完成规定动作,力争补齐短板;二是发挥优势,充分整合教育、文化、社会治理等职能,在高等院校、中小学、文化场馆等领域探索亮点、形成氛围。

三是结合*区发展实际,做出特色。辖区高科技企业和高科技人才众多,结合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创建,尝试探索高科技企业人才的心理健康服务路径,为企业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发各类创新人才的活力,为*建设贡献力量!

【篇3】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商巍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

【摘 要】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精神文明上的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水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直接体现了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人民生活的安全感与幸福感。目前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首先分析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然后阐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一些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策略,希望能为相关人士提供有益参考。

【期刊名称】《消费导刊》

【年(卷),期】2019(000)031

【总页数】1

【关键词】社会心理服务 体系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越来越重视精神上的需求。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可以有效的解决社会心理问题,满足人们的心理健康需求,进而提高我国人民的心理素质,更好地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社会心理服务可以帮助人们更好的认识心理问题,有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与和谐,从而有利于引导人民过上健康幸福的生活。在新时期下,美好生活需要不仅包括一些物质上需要,还包含着人们精神上的一些需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有利于帮助人民增强幸福感,疏解一些社会心理问题,从而提高民众的美好生活体验。

(二)有利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现阶段,人们的文化水平和个体素质获得了很大的提高。现阶段生活节奏、工作节奏逐渐加快,许多人的心理压力很大,如果无法及时做到疏导,可能会产生一些抑郁、焦虑等反面情绪,当这些群体的反面情绪长期得不到疏解时,就会让这种情绪蔓延,进而影响社会的整体氛围。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可以有效疏解社会大众的心理问题,化解一部分矛盾冲突,进而让整个社会朝着更好、更和谐的方向发展。

【篇4】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广东省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要求,加强广东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健全心理健康服务机制体制、开展社会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加快平安广东、健康广东建设,促进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X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XXXX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落实健康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党政领导、共同参与、立足国情、循序渐进、分类指导、规范发展的基本原则。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等管理措施,积极培育心理健康意识,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推动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二)工作目标。

  1.第一阶段(2019年-2022年):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多样化、多层次的广东省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全省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社会心理服务三级平台初步形成,推进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不断壮大,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平安建设和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不同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全民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

  2.第二阶段(2023年-2030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面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科学、规范、有序发展,不同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率显著下降,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势头得到缓解,因社会纠纷、矛盾突出、心态失衡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明显下降。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

  二、工作举措与重点任务

  (一)广泛开展大众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各地要采用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心身同健康”等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各级宣传、网信部门和主流媒体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刊播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广泛运用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培育良好社会心态。各地基层文化组织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心理健康知识融入群众文化生活。教育、司法行政、公安、工会、共青团、妇联、卫生健康等单位要针对学生、农村妇女、留守儿童、职业人群、被监管人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定宣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培养积极心态,预防不良心态,学会调适情绪困扰与心理压力,积极自助,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推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充分发挥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帮助公民促进个性发展和人格完善,更好地进行人生选择,发展自身潜能,解决生活、学习、职业发展、婚姻、亲子、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心理困扰,预防心理问题演变成心理疾病,促进和谐生活,提升幸福感。各级综合医院要设立身心医学科或心理科,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心理知识培训,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加强临床心理学科建设,开设心理治疗门诊,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监狱司法监管场所等合作,积极开展抑郁、焦虑、老年痴呆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科普宣传,对辖区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及时提供治疗服务。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院应开展妇女、儿童心理保健服务,有条件的设立妇女、儿童心理专科门诊。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心理健康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相关科室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中医专业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防治和研究。各地要充分发挥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帮助公民促进个性发展和人格完善,更好地进行人生选择,发展自身潜能,解决生活、学习、职业发展、婚姻、亲子、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困扰,预防心理问题演变为心理疾病,促进和谐生活,提升幸福感。倡导大众科学认识心理行为问题和心理疾病对健康的影响,将提高心理健康意识贯穿终生,逐步消除公众对心理疾病的认识误区,引导心理异常人群积极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和治疗。各地级以上市要依托各类公众热线及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设立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要为就诊者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监管场所应当加强对被监管人员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识别、评估、诊断,根据需要积极创造条件,为被监管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重视和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援助热线、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预案,依托现有精神科医护人员、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开展有序、高效的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依托各地心理援助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志愿者组织等,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力搭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各级政法部门联合公安、民政、司法、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托县(市、区)、镇(乡)、村(居)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场所建立基层心理服务站(室),确保基层心理服务工作有场地、有设施、有保障。建立心理疏导人才库,形成以心理咨询专家、心理教师、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干部为主体、心理服务志愿者为补充的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为辖区居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心理服务站(室)建设的支持力度,要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矫治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构建多元化的服务体系。(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积极落实基层民众社会心理服务。各级综治中心要结合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要充分发挥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在社区(村)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网格管理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对居民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及时疏导化解。要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空巢、丧偶、失独、农村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结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监管场所(包含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强制医疗所、监狱、未成年管教所等)被监管人员(包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收容教育人员、被强制医疗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面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入,对有劳动能力者积极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加强教师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地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各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设立专项经费,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提高师生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建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高等院校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建设,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配备心理专业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危机干预等,开展教师与学生心理测评与分析,要重视提升大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保持良好的适应能力,重视自杀预防,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等。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落实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学、1200人以上的小学配备专职心理教师的要求。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学前教育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要结合聋哑、智障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共青团等组织要与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开展“培育积极的心理品质,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心理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学生自我情绪调适能力。针对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等学生,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与社区联动,及时了解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针对留守儿童、流动、残疾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 等,学校提供一般性心理健康教育外,还要与家庭社区携手,及时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各地各类学校要对教师开展适宜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心理咨询等,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心理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省教育厅牵头,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完善精神障碍类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充分利用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大力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老年心理健康知识。利用社区公共区域全方位宣传老年关爱知识与理念。积极发挥社区活动作用,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老年文体活动,倡导老年人走出家门。全面提升社会预防干预的能力,家庭成员要充分了解老年人心理特点及常见心理问题,在经济、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方面提供支持;通过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会力量等多种途径,为空巢、丧偶、失能、失智、留守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在老年人生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关心看望。(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积极开展职业人群心理服务。各机关、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和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依托党团、工会、医务室等人力资源建设心理健康服务团队,或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对员工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定期举办自我成长、婚姻家庭、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公益讲座,提供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传授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为员工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员工,通过员工心理测试、访谈等方式,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必要时联系专业医疗机构治疗。要加强特殊职业群体(公安、司法、调解员、信访专员等)等心理健康和促进工作。如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发展和培训计划,积极提供心理辅导、心理支持、心理危机干预等,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工作保障和支持。(省总工会牵头负责)

  (九)规范发展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各地要积极支持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创办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发挥其在心理服务工作中的作用,向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要加大服务技能和伦理道德的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常见心理疾病的识别能力。整合辖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资源。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妇联等部门探索鼓励社会力量或有关机构建立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引导和支持行业组织加强能力建设,对现有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研究制定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行业规范。建立基层心理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合作机制,形成连续性的服务链条,实现共同发展。(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建设。教育部门要加强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等社会心理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鼓励高等院校开设精神医学等专业,在临床医学专业中设置精神卫生方向,在医学教育中保证精神病学、医学心理学等相关课程的课时,完善应用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学科建设,逐步形成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建设一批实践教学基地,探索符合社会需求,有广东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医学、教育、康复、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要加强心理学理论教学和实践技能培养,促进学生理论素养和实践技能的全面提升,依托具有资质和良好声誉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立实践督导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心理咨询师培训管理。卫生健康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支持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政策,共同完善心理治疗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要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培养和使用的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重视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医疗机构引进临床与咨询心理、社会工作专业的人才,加强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康复师、医务社会工作者等综合服务团队建设。积极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各行业对所属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要加强培训、继续教育及规范管理,制定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明确岗位工作要求,定期进行考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设立心理健康服务岗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逐步将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体系,畅通职业发展渠道,根据行业特点分类制定人才激励和保障政策。(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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