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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半年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总结

发布: 2022-10-16 10:30:10   阅读: 次 【   

  2010年,我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小额担保贷款协调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协调领导小组2010年第1次会议纪要确立的“积极稳妥、扩大规模、突出重点、防范风险、和谐发展”的总体思路,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牢固树立保就业就是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观念,大胆创新、勤奋工作、真心服务,充分发挥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巨大作用,得到了社会肯定。一年来,全市共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820笔5689万元,审查合格724笔4430万元,已发放到位667笔3520万元,一年放贷总额超过了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以来的前五年总和。扶持了693名人员自主创业,其中为返乡创业农民工发放贷款104笔618万元;为大中院校毕业生发放贷款21笔107万元;帮助77家企业缓解了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带动14000多名人员实现就业或再就业。  

一、主要成绩和特点  

(一)建章立制抓管理,积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1、严格操作管理。根据国家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要求和我市的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了《常德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方案》、《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考核办法》、《小额担保贷款限时办结方案》等多个文件。建立了小额担保贷款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发放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明白卡》。进一步规范了操作管理和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2、严格贷前审查。在操作中,注重把握好贷前审核关,化解和防范贷款风险,做到每户贷前都进行调查,不走过场,不旬私情;各级小额担保贷款经办机构都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贷款受理、审核、发放分工负责制,力求做到“严、细、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已全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严格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凡是历年来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上了“黑名单”的人员,坚决不予放款,有48笔贷款申请,由于银行系统有老贷款或逾期贷款而没有通过贷款审核。在贷前审核推荐程序上,实行统一的“三堂会审”制度,严把“四关”,即:一是把握贷前调查准入关。二是把握申请材料审核关。三是把握担保能力确认关。四是把握贷款审核推荐关。今年我们还实行了贷前网上公示,真正做到“贷得出、收得回、扶创业、促就业”。  

3、严格贷后管理。一是变管理为服务。将对创业人员单纯的资金扶持转变为对创业项目的技术、信息、市场和政策扶持,主动上门了解创业项目的运作情况,帮助创业人员(或扶持企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对贷款对象实行不间断的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了解贷款对象经营状况和贷款使用情况。二是防患于未然。及时做好贷后回访工作,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今年11月,市善德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对2009年发放的210笔611万贷款进行了回访,掌握了实际情况、及时化解了贷款风险。三是健全“四本台帐”。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小额担保贷款基本情况台帐、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就业台帐、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咨询台帐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台帐。做到了贷款申报情况、发放情况、贴息情况和带动就业情况“四清”。  

4、严格回收管理。我市始终把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管理工作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小额担保贷款考核办法严格的与贷款回收挂钩,全市的贷款回收指标必须达到98%以上,力争达到100%。各县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经办人员当好“三员”:服务员、监督员、催收员,市小额贷款担保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纳了回收管理“五步工作法”即:贷后回访、还款提示(电话或发送手机短信)、书面催收、上门催收和诉讼追收。对逾期贷款额超过20万元以上的县市(区)实行重点监控,帮助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目前,全市有8个县市(区)回收率连续达到100%,较好地实现了“放得出、收得回、效果好”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素质抓服务,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   

1、突出抓好小额担保贷款服务队伍建设。建立了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业务受理工作服务体系,各级劳动保障服务站(中心)都明确了专门工作人员,利用全市劳动保障协理员培训班之机对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劳动保障协理员了解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大力提升了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报道有关创业人员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实现自主创业的典型事迹,宣传诚实守信、文明经商的经营观念,形成自主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2、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贷款服务工作。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及妇女创业对象一度成为社会的热点。为解决大中院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妇女创业的融资问题,市小额贷款担保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将本市大中院校毕业生和返乡创业的农民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加大了对妇女创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将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扩大到3000万元,以此来充分满足贷款需求。为解决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发放贷款办理担保手续难的问题,市小额担保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调查研究,将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方式由原来的固定资产质押(抵押)和公务员担保方式扩宽到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和具有稳定收入人员,将反担保人的担保额调整为5万元贷款只需2人担保。全年共为大中院校毕业生发放贷款21笔107万元,为返乡创业农民发放贷款104笔618万元,为妇女创业对象发放贷款270笔   1345万元。  

3、完善“一站式”绿色融资服务。积极推行“三堂会审”的审核贷款的“一站式”服务,部门之间形成了有效衔接和联动机制。在各县受理和初审合格的前提下,由市小额贷款担保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经办银行和担保公司一次上门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对象由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采取联合办公的形式为贷款对象办理担保手续和发放贷款,有效地减少了贷款对象反复跑路的过程,方便了群众。  

4、开展人性化管理和“一条龙”服务。一是简化贷款手续。对项目经营时间长、经营效益好、贷款额度小、信誉良好的贷款申请户,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在完善手续后直接放贷,对项目调查、审核到发放贷款的周期大大缩短。二是降低担保门槛。贷款前,各级小额担保贷款经办人员都要对申请贷款人员进行创业培训、诚信教育,温馨提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不断丰富反担保措施,降低反担保门槛,反担保人员由原来的公务员放宽到所有稳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信用、房产、店面等多种反担保形式。三是推行“一条龙”服务。把小额贷款、创业培训和信用社区建设有机结合,实行项目开发、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创业指导、专家咨询、税费减免、跟踪服务“一条龙”服务。  

(三)夯实基础抓协调,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良性循环   

1、落实工作责任。一是领导重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徐超文亲自担任市小额贷款担保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县市(区)都相应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为组长的小额贷款担保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由劳动保障、财政、人民银行、妇联、经委等部门组成。各经办机构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我市今年的目标任务为3000万元,截止年底已发放3520万元,大大超过了目标任务,今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超过前5年的贷款发放总和。二是强化工作考核。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与贷款发放、贷款管理、贷款回收和工作推动、服务质量紧密结合,对落实政策推动力大、贷款发放力度大、管理严、回收率高的单位按奖励办法实施奖补。三是加强调度督查。每季度召开小额担保贷款联系会议,采取年初部署,按月调度、按季度督促检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调度督查制度。   

2、落实政策。将小额贷款扶持政策延伸到乡镇、街道和社区,进一步扩大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的普惠性,有创业愿望,有创业能力,有创业项目的人员均可申请贴息贷款。在贷款额度上,根据创业项目和所需资金,做到应贷尽贷,对资金使用好、信誉度好的贷款项目可按政策继续申请资金扶持。在工作中,规定工作时限,强化督查督办,力求工作实效。   

3、加大资金投入。目前,全市已累计筹集担保基金2000万元,今年新增担保基金800万元,还有1000万的担保基金待财政拨付,担保基金的到位为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保证。为了做好发展今年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在4月份,召开了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会议,对2008年落实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奖励表彰,落实奖励资金7.62万元。全年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00多万元,做到按规定应贴尽贴。   

4、强化工作协调。建立了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定期例会、信息通报、数据交换和督促检查制度。各有关部门职责明确,形成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金融机构积极承担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确保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面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今年7月底,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因新系统上线运行,造成审核贷款无法发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研究解决,形成了2009年第二次会议纪要。几年的努力,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重视,部门密切配合,银行积极参与,创业平台依托,政策资金支持,典型带动引导的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格局。  

二、小额担保贷款情况分析  

1、贷款申请对象广。今年共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820笔,其贷款对象主要包括:①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504人,占70%;②返乡创业农民104人,占14%;③大中院校毕业生21人,  

3%;④城镇退役军人21人,占3%;⑤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71  

人,占10%;等等。受理过程中,各区、县(市)都不同程度的遇到一些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的贷款咨询和贷款需求,但由于项目不成熟、反担保能力弱或经营能力不强等原因而不能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审核通过的贷款对象中,创业人员创办的个体工商户贷款居多,共贷款2650万元,占年贷款额度的三分之二;企业贷款额度为1780万元,占年贷款额度的三分之一。  

2、带动就业辐射效应强。今年申报的820笔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直接扶持724名创业人员开办各类经营项目,共安置2638 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带动14000多名各类人员稳定就业,平均每万元贷款带动就业人数4人,形成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就业的倍增效应。个体工商户共发放贷款647笔265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为2000人,个人创办企业发放贷款43笔605万元,带动就业人数为4034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贷款34笔1175万元,带动就业人数为1648人。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就业、带动就业起到了明显的辐射效应。  

3、创业项目覆盖宽。从今年考察的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看,已经触及到第一、二、三产业。尤以第三产业居多,占整个小额担保贷款的95%以上。所涉及的行业主要有: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养殖业、服务业、修理业、商业和餐饮业等。审核通过的贷款中,约54%的贷款项目为从事个体批发、零售、产品专卖等行业,约24%的贷款项目为从事加工、餐饮、服务、制造等行业,约22%的贷款项目从事养殖、修理、运输等行业。  

4、给百姓带来实惠多。一是贷款人直接受益。从今年的审核贷款来看,有724笔4430万元贷款属于微利项目贷款,此类贷款均享受财政贴息,5万元贷款两年期限共贴息8000多元,从而使贷款人得到较大的经济利益,二是贷款人通过精心经营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据统计,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绝大多数贷款对象都改变了创业初期资金紧缺的状况,有的经济效益成倍增长,就业岗位不断增加。如武陵区贷款户程晓,2004年开办个人独资企业从事橡胶制品的加工,2008年5月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经营一度下滑。7月份他申请3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由于资金的扶持,改变了状况,使企业起死回生,今年实现净利润30多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工作机制不够灵活,手续得不到进一步简化。由于小额担保贷款现行操作模式还是市里统一管理,县市(区)没有相应的担保机构,权力没有下放,所以贷款程序还比较复杂,办结效率还达不到方便群众的要求。  

2、防范贷款风险与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矛盾比较突出。在贷款审核过程中,一部分额度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往往不能发放,各经办机构对企业贷款的风险防范相对较严,不但要求企业具备的反担保能力,而且还要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资料比较繁杂,银行系统对企业贷款发放程序也存在相应的障碍,使之无法拿到贷款,导致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下降。今年审核通过的  

4430万元企业贷款中,有910万元发放不了。  

四、下步工作建议  

1、实行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工作程序和审核权限下移。为了使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做到“申请受理日常化、调查审核经常化、发放监管正规化、到期回收制度化”的要求,建议在市、县两级建立小额担保贷款信用担保机构或设立县级小额贷款担保业务工作人员,明确专人负责,专项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对新发放的个人贷款(5万元以下)的审核全部由区、县(市)进行审核,市担保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担保手续。对个人所办企业、合伙企业、组织起来就业的经济实体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发放的贷款(5万元以上)由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担保机构在县级初审的前提下进行会审,对贷款项目和贷款额度进行确认。下放新发放个人贷款微利项目的认定权限。所有享受财政贴息的微利项目贷款由县级认定,县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对微息项目的贷款额度进行认定汇总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由县级财政部门上报市财政部门审批拨付。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由县级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对贴息金额进行汇总,一并上报。  

2、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贷款管理  

一是建立预算管理机制。每年1月份前,由市小额贷款担保协调领导小组会同市财政做好全年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贴息资金和奖补资金等项目的资金预算,由市财政汇总后上报省财政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每年3月份前,由市小额贷款担保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考核奖补,市级小额担保贷款各经办机构采取给予年度定额的方式进行经费补助(市小额贷款担保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万元/年、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10万元/年、市善德担保公司2万元/年、人民银行常德中心支行2万元/年、市妇女联合会1万元/年)。二是健全贷款管理回收机制。年初由市小额贷款担保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县(市)下达年度贷款任务计划,各区、县(市)在年度任务计划内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对于新发放的个人贷款(5万元以下的),按照“谁审核、谁监管、谁回收”的原则,由县级担保工作人员负责组织经办银行和街道(乡镇)、社区按原则进行跟踪管理和回收,对恶意欠款的由担保机构会同经办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经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对于企业新发放的贷款(含个人开办和合伙经营及组织起来就业的经济实体),由担保机构会同经办银行按原则进行贷款管理与回收。三是规范贷款奖补机制。小额担保贷款奖补工作按照《省财政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对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行奖补的通知〉》(湘财金〔2009〕40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程序:市小额贷款担保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终考评情况提出奖补方案,报市小额贷款担保协调领导小组同意后,对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实施奖补。奖补资金来源:按当年小额担保贷款新发放总额的1%由财政从贴息资金中安排。奖补对象:承担小额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县级(含县级以下)小额担保贷款经办机构;市级小额担保贷款各成员单位和经办机构只奖励年度小额担保贷款先进个人。四是建立呆坏账核销制度。每年按当年新发小额担保贷款总额的10%提取呆坏账准备金,由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据实安排。担保机构会同经办金融机构商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对冲减担保基金的呆坏账提出处理意见,按省里确定的呆坏账核销原则进行核销。五是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市级小额担保贷款各经办机构之间建立定期的信息沟通制度,每个季度后五个工作日内召开联系会议,互相通报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情况。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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