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公文范文网>工作报告 > 考核自查 >

意见建议

司法局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自查报告

发布: 2022-12-04 17:40:08   阅读: 次 【   

县委组织部: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县干部选拔任用等集体决定重要事项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XXX〔2013〕19号)的要求,我局对2011年1月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情况、集体决定重要事项制度执行情况及经济责任审计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在县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我局高度重视干部选择任用工作,把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抓学习,提高领导干部贯彻政策法规的自觉性;抓责任,提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政策法规的紧迫感;抓监督,提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坚定性。今年年初,我局为进一步深化干部选择任用工作,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制度,特制定出台了《XXX司法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XXX〔2013〕8号),以推进和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通过这次选拔,取得了以下成效:一是通过资格审查、竞争演讲、投票选举、任前公示等程序,使选拔更突显公平公正,预防了选拔用人不正之风的发生;二是在选拔过程中,注重德才兼备,注重素质和实绩,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使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通过这次选拔,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比、赶、超”的工作学习势头,使全体干警的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形成了一支有理想、有责任、有能力的管理干部队伍。  

二、集体决定重要事项制度执行情况  

我局坚持按干部选拔任用标准选人用人,把群众推荐、组织考核和竞争上岗结合起来,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在中层科级干部配备过程中,严格按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提交局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多年来,我们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从没出现过临时动议或以领导圈阅方式决定干部任免。  

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经过认真细致地进行排查,我局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有任何违反纪律政策性的问题。下步,我局会继续保持,积极探索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经验方法。  

四、存在问题  

尽管在贯彻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中,做了不少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相对滞后,出现了培训速度跟不上干部岗位变化的要求。二是考察干部的方法有待改进,由于社会生活的多元性、人际关系的复杂性,有时也会出现信息收集不够全面,考核干部的标准有待于细化。三是民主推荐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推荐票必须达到多少的规定,有时会造成个别干部在推荐中只差一票或几票而被否决。四是中层干部任用报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出现了干部任用情况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  

五、下步打算

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必须从严要求,同时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学习选拔任用法规力度。学好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是贯彻执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前提。如果不吃透精神,就会偏离规定。因此,我们要在学习法规上下功夫,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熟悉人事干部精通、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选拔任用法规。二是多方位多层次加强干部监督。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干部选拔任用法规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把监督检查工作放在选用干部工作的首位,切实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发生。同时拓宽监督渠道,将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三是健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考核评价准确,任用才会得当;考核评价失真,任用必然失误。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考察干部的机制。一是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的可比性。二是拓宽考察渠道,既要考察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又要考察干部的社交圈。三是注意区别和把握考察对象的实绩与虚绩、现绩与前绩、显绩与潜绩之间的关系,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