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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水利泵站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与实践

发布: 2022-11-19 18:30:11   阅读: 次 【   

国有水利泵站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与实践

摘 要:本文介绍了田家庵区泵站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水利管理体制改革  泵站   水管单位 田家庵区
1、田家庵区泵站基本情况
田家庵区农林水利局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有庞岗电灌站、姚湾排涝站两座国营排灌站,排灌面积9万亩,占全区耕地面积的70%,每年平均抽排涝水3500万方。确保了田家庵及淮南市城乡、工矿、交通枢纽的防洪安全,保障了灌区内的粮食生产安全,促进了农民增收。
庞岗电灌站始建于1976年,为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28人,有文不在编4人,退休职工10人。承担泵站和灌区运行管理维护和防汛抗旱任务。一、二级站装机7台1260KW,设计灌溉面积5万亩;姚家湾排涝站始建于60年代,为非法人单位,现有聘用职工5人,同时兼管曹咀排涝站。姚家湾排涝站装机5台650 kw;曹咀排涝站装机5台775kw。两站装机10台1405kw,承担64.4平方公里的城乡排涝纯公益性任务。
2、田家庵区泵站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性质不清,权责不明。
两站既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又有供水等部分经营性功能。长期以来,承担水利工程管理维护任务的水管单位性质不清,供水价格长期低于成本,供水水费是水管单位主要经费来源,工程管理经费严重不足。
2.2水利工程管理运营体制不完善,机构不健全。
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一方面是经营性资产由于供水价格低于成本,水费征收困难,造成经营性收入少,另一方面是公益性资产得不到政府定额补贴。庞岗电灌站定性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政没有一分钱补贴,人员工资低且发放困难,多数职工外出打工。姚湾排涝站为非法人单位,由区农林水局聘用了5名非专业人员管理,既没有收费主体又没有经费来源。       
2.3水利工程管理经费不足,工程老化失修。
水利工程的管理是实现水利效益的关键环节,水管单位在工程维修和改造过程中,需要不断地改进技术和提高管理水平,这些工作都需要一定的经费作保障。改革前,庞岗电灌站的水费收入远远不能维持人员工资和日常费用,经费不足,工程得不到维修和养护,工程老化失修,积病成险的情况较为突出,不能实现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2.4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水价低,收费难,水资源浪费严重。
1990年,省政府19号令颁布了《安徽省水利水利工程水费收交、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农业灌溉实行基本水费加计量水费制度。1995年省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结19号令进行了修改,提高了基本水费和计量水费的标准。2002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38号文《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的通知》取消基本水费,一律实行计量收费,由于田间计量设备的匮缺,以及水商品意识的淡薄,这使原本难收的水费征收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致使灌区三个乡镇累欠水费达350万元。38号文实际上只有一条“取消基本水费”得到了落实,这一条切断了泵站生存的主要来源。
2.5收支悬殊过大,效益严重衰减。
庞岗电灌站从2002—2006年,灌溉面积从5万亩衰减至1.5万亩,年均收缴水电费30万元,上级补助4万元,年均支出电费16万元,年均支出管理费和维修费12万元,年均应当支出工资、养老保险金40万元,年均亏损34万元。截止2006年8月,欠发职工工资36个月,拖欠工资达82.8万元,欠社保养老金18万,欠职工福利费23万元,欠外债21万元,总额达144.8万元。
2.6人员结构不合理,队伍素质不高。
田家庵区泵站工程管理人员中,多数是退伍安置到单位的,多数职工是低学历,人员结构不合理,缺乏科技人才特别是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否则将难以适应现代工程管理。
以上问题的存在,不仅导致了职工人心涣散,泵站得不到正常的养护、维修,而且泵站效益严重衰减、受益面积萎缩,严重制约了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3 、田家庵区水利泵站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3.1 完善机构、规范管理
理顺管理体制。根据省、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精神,我区在多次调研的基础研究制定了《田家庵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将不是独立机构的由区农林水利局直接运行的姚湾排涝站(曹咀排涝站),并入庞岗电灌站,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结果负责的田家庵排灌总站。总站定性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公益性事业编制管理人员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3.2 分清类别、确定性质
区排灌总站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又有农业灌溉等经营性功能,因此,排灌总站定性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
3.3设编定岗、明确职责、
参照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SLJ705-81)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标准》的规定,结合管理需要设置。区排灌总站定编共计28人。其中公益性管理人员岗位5名,2008年9月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原庞岗电灌站3位管理人员过渡为区排灌总站公益性人员,并报经市编办批准。对于缺编的2名公益性人拟向社会公开招考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庞岗电灌站定岗14人,灌区定岗6人,姚湾排涝站定岗3人。
明确区排灌总站职责。区排灌总站是独立法人单位,对庞岗电灌站和姚湾排涝站的运行结果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水利工程管理规范要求,制定日常的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做好工程检查,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维修养护水利工程及附属设备,保持工程设备完好,确保工程设施正常运行。掌握气象和水文预报,并根据雨情、水情及工程安全状况,做好工程调度运用和防汛抗旱工作。严格供用水管理,实行计划供水,按规定计收水费。开展综合经营,提高工程经济效益。搞好工程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技术培训。
3.4 保障投入、足额落实经费
总站的经费来源主要为庞岗电灌站的农业用水收费和财政的“两费”。区排灌总站公益性人员经费,公益性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等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每年区级财政能足额兑现“两费”21.7万元;突发、应急性干渠维修养护经费在区财政支农资金中列支;经营性工程的经营性部分资产,按企业化方式运作,由区排灌总站从水费中自筹。
3.5 确定水价、强化管理
一是逐步理顺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科学核定供水价格。积极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二是健全水费征收管理制度。降低农业供水成本,推行按方计量和按亩收费相结合,即按粮补田亩预收,每亩用水500方内按实际水量结算,超过500方不收费;三是采取“统一票据、明码标价、开票到户”的办法,在村贯彻执行“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制度,接受群众和用水户的监督。在缺乏到户计量设施的情况下,我区采取乡镇代收,由区排灌总站和用水乡镇成立水电费联合账户,加强费用监管,年底水电费结算后,结算情况张榜公布到村民组,杜绝搭车收费等情况发生。四是加强灌区用水管护,供水期间安排职工24小时在主干渠上管水护水,掌握田亩用水情况,合理调度水量,减少跑、冒、滴、漏现象,降低农民用水成本。
3.6 推进改革、管养分离
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管养分离,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在科学定岗和核定管理人员编制基础上,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业务和养护人员从管理机构中剥离出来。组建专门的内部专业维修队伍,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设备,及时检查、观测、经常养护、及时维修、防修并重、以防为主的原则,达到专养、勤养、提高养护水平、消除工程隐患、弥补工程缺陷、降低运行成本、使工程存量增值、延长工程使用寿命、提高工程综合效益的目的。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内部定额合同管理的机制。制定明确的维修养护标准和维修养护定额。挖掘自身潜力、大力开展综合经营、扩展业务范围、壮大自身经济实力。
3.7 强化绩效、加强管理、落实保障
一是强化绩效。排灌总站定性为准公益性水管单位,既管理公益性资产,也管理着经营性资产,采用企业方式的管理模式,构建有效的法人管理结构,做到自主经营,自律约束,自负盈亏,自谋发展。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和岗位聘用制,按岗聘人。总站站长由区委依照相关规定聘任,其它职工由水管单位择优聘用,并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明确职责,以岗定薪,合理拉开各类人员收入差距。三是落实社会保障体制。为使职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解决职工后顾之忧,总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了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使职工能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4 、取得的效果
4.1解决水资源浪费、水费收缴困难
确定农业灌溉水价。水管体制改革后规定作物水价0.056元/m3,水田定额为500m2/亩,旱地定额200m3/亩。排灌总站抽调专人成立用水管护组,可提高灌溉服务质量、减少守水劳力、节约用水成本、改善供用水户关系、提高水费收取率和透明度、减少上下游之间用水矛盾,避免偷水、抢水等违法用水事件的发生。
4.2受益面积逐步恢复。
灌溉和排涝面积逐步恢复到设计面积。通过体制改革,泵站的效率提高,实际灌溉面积增加到3.5万亩,排涝面积增加到3万亩.
4.3职工收入增加,稳定了职工队伍。
泵站体制改革后,区排灌总站的水电费收入从2003年的28万元提高到2009年的90万元,职工年收入由2003年的0.2万元增加到1.7万元。现在泵站单位的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单位形势稳定,各项工作开展扎实有序,泵站管理步入了良性循环发展的道路。
5、泵站发展思考
目前,我区泵站暂时解决了生存问题,但下一步的发展仍有较多问题。
5.1农业用水收费政策的调整
从泵站内部分析,物价和工资水平的大幅增长和财政“两费”及水费收入的停滞的矛盾;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水的特殊商品属性、电费等方面考虑,全省要尽快实施两部制水价,实行基本水费+计量水费的水价征收方式。基本水费由乡镇根据粮补面积据实收缴,计量水费根据实际提水量收缴,水管单位专户管理,用于电费、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重大设备损坏维修和人员工资。
5.2泵站管理体制改革的长效制度
泵站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应把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长效机制,泵站的“两费”要根据地方财力的增长而逐年调整。
5.3积极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要探索成立责、权、利明确的农民用水协会。改进收费办法,减少收费环节,提高水费收缴率;要加强田间工程和支、斗、农渠的管水,减少水量浪费;要推进一事一议解决田间工程和支、斗、农渠的维护和投入问题。
5.4加大水利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促进泵站管理上台阶
人才缺乏制约水利事业发展,要从原有水利职工中培训、培养一批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同时要创造条件引进部分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建立精简高效的泵站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多种经营,通过科学的管理和经营,促进工程效益的发挥,提高以水费收入为主业,多种经营收入的格局,建设成为设施现代化,管理科学化、发展持续化、职工收入小康化的新型水利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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