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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法院先进单位申报事迹材料

发布: 2022-11-24 18:00:08   阅读: 次 【   

2012法院先进单位申报事迹材料
      
一、主要工作情况

        1、护航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

        围绕“强工兴城”战略,建立与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制度,为推进全县“项目决战年”活动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2011 年至今,我院妥善审理涉工业企业纠纷136件,涉案标的二千多万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运转。同时我院对在审理中发现的园区企业经营以及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展开调研,及时出台了《关于为推进全县“项目决战年”活动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得到了县委书记黄斌同志等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依法妥善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成功审结了县宁红集团和县印刷厂破产清算案,协助安置企业职工1450人,依法豁免企业债务xx亿元,进一步优化了国有经济结构,有力配合了全县经济结构调整战略。

        积极参与城区客运市场综合整治,高效、平稳地完成了8辆非法营运车辆的收购及善后工作。配合县委县政府创建和谐平安的道路交通新秩序,多次组织干警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活动。

        紧密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的“四创”活动,结合我院实际,扎实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已通过“省级文明单位”验收公示。

        2、公正、公开司法,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2011 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269件,其中受理民事案件2800件、刑事案件396件、行政案件32件、执行案件840件、行政非诉案件193件,同比上升 22.4%;已审(执)结3585件,同比上升27.3%。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诉讼案件除法律规定不予以公开外,其余案件均做到100%公开;执行案件亦做到100%公开。

        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保持公正的司法环境。始终拉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条“高压线”,编发了《法官风险防控手册》让干警时刻牢记所处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全面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将量刑引入法庭辩论程序,规范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使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实行电脑随机分案,防止关系案、人情案。实现法律文书上网,对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在法院网站上公开发布,方便当事人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推行阳光司法,满足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期待。我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法院工作,活动开展以来有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社会各界群众276人参加了活动,此活动获《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省、市媒体报道。

        3、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努力完善司法为民措施

        强化立案窗口服务,当好群众维权“主心骨”。2011年至今立案数量达4269件,在立限内立案达100%,立案差错率为零;同时,缩短立案时间,当即立案率达70%。

        完善了立案审查、材料收转、诉讼收费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少跑一趟腿;推行预约立案、即时立案、让群众少等一分钟;加强立案指导,诉前分流,释法服务,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最恰当、最便捷、最和谐的渠道来解决纷争。2011年至今,通过诉前方式化解纠纷达140余件。

        克服时间空间局限,灵活提供便民诉讼服务。打破作息常规,推行假日庭审、夜间庭审,争取一次开庭结案。加强各基层法庭与27个巡回法庭、57个审判联系点的动态连接,大力开展巡回办案,就地解决纠纷。2011年至今,共开展巡回审判250余次。对在外务工当事人积极开展法院专递送达、电话或短信告知诉讼事宜、信函调解、网上视频调解等服务,尽量减轻在外务工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各基层法庭为解决巡回办案无人值庭的问题,制作了法官去向告知牌,方便群众联系,避免群众跑冤枉路。

        4、执行的方针、路线,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惠民政策

        落实救助措施,减轻困难群众诉讼负担。全面兑现在人大会上的承诺,对“五保户”、企业下岗职工和享受社会低保的当事人一律减免诉讼费。实现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无缝对接。2011年至今,落实司法救助案件66件,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352006.62元。

        积极响应号召,大力扶贫帮困。6.10洪灾发生后,全院干警积极投身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向灾区捐款5000余元;我院还向白岭镇捐赠水泥30吨,向扶贫挂点村新湾乡饭坑村捐赠赈灾资金14000余元,院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还与受灾严重的13户特困户结成对子进行帮扶。在“千名干部进乡村 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中,法院党组在十分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拿出4万元,支持挂点村和新农村建设帮扶点,规范村部建设、修建拦水灌溉工程,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好评。

        5、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强有力的监督之下

        我院向人大做好例行工作报告的同时,对涉及我县社会发展大局的案件、涉及民生诉求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涉及稳控的敏感性案件,及时向人大请示报告。以《法院信息》、《人大代表联络通讯》等形式通报我院审判工作情况。同时,我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议案。2011年至今,办理、回复人大代表韩祖胜提出的《要求太阳升法庭工作人员到岗到职》和许华金等代表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加快执法力度 维护宁红村村民合法权益》的建议,且均得到了代表们的满意评价。另外,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我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达103人次、视察法院达70人次、参加座谈会达80人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达74人次。

        二、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成效

        全面落实各项审判职能,通过依法办理各类案件,自觉、主动地服从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实行宽严相济政策,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准确适用法律,加大调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落实好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执行能力,加大执行力度,争取各方支持,切实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题。

        2、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

        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深入研究我县“全力决战工业、主攻中心城区、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密切关注审判领域中涉及社会管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出台和落实司法应对措施,促进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把能动司法的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有效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3、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上有新举措

        认真审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特别是赡养、抚养、劳动争议、住房、损害赔偿等纠纷,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便民利民工作机制,继续以巡回法庭、审判联系点为依托,大力开展巡回办案,探索推行远程诉讼服务模式,方便身处异地当事人参加诉讼,争取建立类型化纠纷速裁机制,提高类型化纠纷审理效率,为涉诉群众提供更为专业的诉讼服务;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充分保障困难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深入推进司法民主,丰富“法院开放日”活动形式内容,并扩大影响力;保证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参与司法活动的广泛性,加大预防化解信访工作力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继续深化“两项”教育活动,在转变干部作风上有新提升

        继续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及“守信念、正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全体干警对“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的理论认同。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继续实施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和“五个严禁”规定。

        总之,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院将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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