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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 2022-12-12 08:30:08   阅读: 次 【   

区城管局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持续提升相关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深圳市2017年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安办〔2017〕78号)和《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关于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有限空间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11月底,开展XX餐厨垃圾处理厂(下称:处理厂)有限空间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我区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江公司)有限空间危险源辨识能力,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推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明显提高,做到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标识、作业审批、作业人员培训、警示标识设置、通风检测防护和应急措施“六到位”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遏制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扩大。

  二、组织领导

  区城管局成立开展XX餐厨垃圾处理厂有限空间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林稳枝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环卫办主任陈启松同志和东江公司总经理刘安同志担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处理厂有限空间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处理厂有限空间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环卫办,由陈启松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环卫办罗中祥同志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督导督查,收集汇总信息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和整治内容

  (一)整治处理厂重点设备

  对处理厂的反应塔、压力容器、管道、锅炉、沼气池、除渣间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开展专项整治。

  (二)整治重点内容

  1.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对处理厂有限空间进行确认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健全有限空间标识和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外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2.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教育培训。对处理厂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做好培训记录,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考试成绩等有关情况备查。特种作业人员和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3.完善有限空间通风、检测、防护等安全设备。对处理厂要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通风、检测、照明、通讯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品。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4.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程序和现场管理。进入处理厂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按规定进行作业审批。必须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对有限空间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可作业。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员、监护人员,要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5.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东江公司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发生。

  四、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7年4月开始至2017年11月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制订方案,排查摸底(4月1日至4月25日)

  1.制订工作方案。区城管局环卫办负责制定处理厂有限空间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4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送市环卫处。

  2.全面排查摸底。区城管局环卫办对处理厂有限空间场所开展排查摸底,组织东江公司认真填写《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基本情况表》(附件1),4月25日前东江公司必须建好有限空间作业的基础台账。

  (二)教育培训,治理整改(4月25日至9月30日)

  1.开展示范培训。按照区安监部门和局安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作部署,积极组织东江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对《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9号)、《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总局令第70号)法律法规进行培训。

  2.企业自查自纠。区城管局环卫办要督促东江公司对处理厂的有限空间进行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完善有限空间台账,规范处理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3.开展执法检查。积极协助和配合区安监部门针对本次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强化执法措施,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辨识不清、标识不到位、培训不到位、作业许可制度和外委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东江公司履行主体责任。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1月10日)

  区城管局环卫办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有限空间监管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分工明确。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区城管局环卫办和东江公司都必须高度重视,依据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处理厂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区城管局环卫办要结合餐厨垃圾处理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督促东江公司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培训教育,提升管理水平。区城管局环卫办要督促东江公司按照区安监部门和局安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处理厂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全面提升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抓住薄弱环节,开展重点整治。区城管局环卫办要抓住处理厂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治。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积极配合执法,实施严格监管。区城管局环卫办必须配合区安监部门对东江公司不按规范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和违法违规作业行为的,实施严格处罚。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导致发生事故的行为,严查原因,厘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强化工作沟通,及时报送信息。东江公司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确定专项整治联络人,及时向区城管局环卫办报送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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