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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学习感悟八篇

发布: 2022-12-24 10:40:08   阅读: 次 【   

【篇一】

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是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重大举措。作为基层公务员,要深刻领会《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吃透弄懂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强学习培训,深入调研讨论,学习各项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使各项政策举措在基层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要严格落实规定,把中央对广大干部的爱护关怀落到实处,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不断激发基层公务员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

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要不断提高自我,用知识理论武装头脑,不辜负党和国家的期望。

踏实学习,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通过党的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及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经常性学习,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从思想上、从工作方法和业务水平上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

勤恳务实,扎实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业务工作中,按照“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原则来要求自己,做好表率,踏实工作,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落实到位。

提高认识,廉洁自律,保证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我坚持做到不畏困难、勇挑重担,尽心尽力工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在工作中不打折扣,率先垂范,自觉地把工作和生活置于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做一个让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对自己所分管的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要在工作、学习、廉洁自律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不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以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斗志,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使得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出台的更加有意义。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其引人注目之处,在于通过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调动公务员群体积极性、健全激励保障机制。

考察我国现有公务员体制,客观地讲,其存在一些固有深层次矛盾,此次印发的文件旨在从中央层面来解决这些问题。原来以职务为主的体制发挥了应有的历史作用,强化了干部的责任担当。但同时,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也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

首先,过去干部队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状态,从制度安排上看有不科学之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这同样适用于干部队伍。但为什么很多人还是一门心思想当大官?因为保障、福利,以及对职业生涯的肯定、社会荣誉等都与职务挂钩。

其次,常规的管理结构呈金字塔状,这意味着职务越高位置越少,这也产生了不公平的问题。如此一来,如何调动大部分人的工作积极性就成了问题,因为大部分人都在基层一线工作。最典型就是公安系统,他们的职业特征注定了很多人要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默默无闻地在非领导职务上工作。从全国范围来看,乡镇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很大提升空间。基层的特点是“职务少、出口少”,在县乡一级大部分公务员的年龄一超过40岁或45岁,因为上升空间受阻,就会产生“应付工作”的情绪。

最后,就是长期困扰我们的“能上不能下”这个老问题,即如何落实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级。过去,这一机制之所以难以推进,不仅仅是考虑到“面子”问题,还存在人事管理的内在规律性矛盾。一直以来,我们以职责为主来培养干部,任职的干部有着相当丰富的工作经验。如果机械地考核降级,对组织和体制同样意味着损失。如何既保证积极性,又能让做不好的人离开?这就需要增加管理手段的多样性,譬如考核不合格、不称职,可以通过降职级来负反馈,而不是职务。

总的来看,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有利于建立公平合理的公务员体制,拓宽公务员晋升通道,有助于完善激励保障制度、能上能下制度。社会应当重新理解“公务员”一词,不能把它当作“官”,而是将其视作一个公共服务职业,努力消除官本位思想。让公务员的辛勤付出,不仅仅以职务的形式来回报,还要通过建立起相应的竞争基准和工薪分配、荣誉分配、福利分配标准来回报。

向基层倾斜,科学分类、尺度更宽,探索能上能下的制度,建立更加合理的激励机制,是给干部队伍的强心针、定心丸。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血脉在基层、源泉在基层,我们一定要让公务员们“安心立命”。当然,在提供正向激励的同时,必须明确降级标准并落实到位,亮明底线,向懒政、惰政发出警示。让付出者得、消极怠工者失,才是符合人性规律、符合执政初衷的好的制度。

【篇三】

学习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首先先理解职务和职级的概念,职务相对好理解些,科长、处长、局长等领导职务。职级不是领导的职务,是一套晋升体系,是公务人员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依据。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意思:由于领导职务岗位比较少,一般人始终晋升不上去,与此对应的是工资待遇也涨不上去,这样许多人就会失去工作热情。现在改革就是要避免这种情况,升不上去的人可以通过职级晋升,就算不当领导,也可以享受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这样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但是职级晋升,并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职务与职级并行,是有利于调动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的积极性的,当然这也是改革初衷。

原先,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有非领导职务一说,分为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调研员、副巡视员、巡视员八个级别。

现在,取而代之的职级序列是: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十二个级别。

对比原先的规定,这等于是为基层公务员待遇晋升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篇四】

以《规定》促实干,当有“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的坚定。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当前,基层任务重、担子大,及时妥善处置各方面的工作和任务,基层干部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是关键。在狂风中才能看出草的坚韧,在“乱世”里方能显出忠臣的赤诚之心,越是艰难困阻,越要迎面而上,越是要坚定不乱。《规定》增加了非领导职务的层级,晋升选择多了,机遇也来了,基层干部要在机遇中明察风险、在挑战中发现机遇,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在扶贫一线、发展一线加强斗争历练,增强斗争本领,以实字当头、以干为先,用一串串坚实的足迹,连接起伟大事业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以《规定》促担当,当有“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决心。近日,习近平在回答意大利众议长菲科提问时“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深情表达迅速刷屏,赢得广泛赞誉。这个答案深刻反映了他爱民的一腔赤诚、为民的真挚情怀。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规定》中明确职级与待遇,指出公务员根据所任职级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享受所在地区(部门)相应职务层次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待遇。职级与待遇,解决了公务员的“小家”问题,作为人民的勤务员,更要将重心放在群众的“大家”上、工作的“大事”上,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决心,担起责任与使命,全心全意爱民、贴心交心亲民,心系人民、为民担当,“一针一线”缝好百姓的“钱口袋”,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活待遇。

以《规定》促提升,当有“为政以德,譬如北辰”的认知。习近平总书记在《努力造就一只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养干部队伍》文章中指出,严把德才标准,选拔任用干部,首先要看干部政治上清不清醒、坚不坚定。《规定》明确公务员晋升职级的条件,一是要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表明,政治品德的重要性。德才兼备,方堪重任;政德过硬,需修己以敬。“为政之道,务多于闻”,修炼道德操守,提升政治品德,最好的途径就是加强自我学习,以读书修德,研习中国传统文化经典著作,见贤思齐,砥砺政德,从中汲取党性修养、政德修炼的精神营养,涵养自己的思想境界,并自省、自律、克己,做到知行合一,付诸实践,练就过硬本领。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如一场“春风”,为广大公务员干部畅通了职级晋升通道,拓展了职级晋升空间。“寒随一夜去,春还五更来。”公务员的“春天”来了,当有“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的坚定、“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决心、“为政以德,譬如北辰”的认知,快马加鞭,干出不负春光、不负时代的实绩。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体现了中央对基层工作的重视,对基层干部的关心,提振了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信心和决心,使之能在新时代担起新使命,谋求新的更大作为。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不是普惠性政策,《规定》中对职数比例有严格限制,明确规定了不得超职数配备职级。因此,必须坚持事业为上的晋升导向和竞争择优的晋升原则,让那些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公务员得到晋升,从而不断激发公务员队伍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

坚持事业为上的晋升导向。《规定》明确指出,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要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职级晋升“谁该升”是风向标,升对一批人、用好一批人,有利于激励一大批。特别是对那些在艰苦边远地区、急难险重岗位上埋头苦干、敢于碰硬、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在职级晋升上要予以倾斜,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公务员有“干头”更有“奔头”。

坚持竞争择优的晋升原则。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不能搞平均主义,如果只是简单地“熬资历”“混年头”“论资排辈”,这将与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目标要求和中央倡导的正向激励相悖。因此,要打破“吃大锅饭”和“论资排辈”的消极等待思想,解决好“干与不干一样、干好干坏一样、干多干少一样”问题。如何体现竞争择优原则,就是在相同资历人员晋升同一职级时,重点考虑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以及年度考核情况,让最优秀的同志得到晋升,这样既较好地避免了平均主义,又有利于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中央持续激励广大公务员积极作为、有效作为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对广大公务员的关心爱护,是为公务员做的一件好事、实事。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央政策,把中央对广大干部的爱护关怀落到实处,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其引人注目之处,在于通过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调动公务员群体积极性、健全激励保障机制。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要我们在履行职责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对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和完善,立足本职,踏实工作。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我们应不断反复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的行动指南。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中,也可以深切体会到想所贯穿的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秉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立足职责、用心用情、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勇于创新精神,更加坚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突出针对性、增强有效性。

考察我国现有公务员体制,客观地讲,其存在一些固有深层次矛盾,此次印发的文件旨在从中央层面来解决这些问题。原来以职务为主的体制发挥了应有的历史作用,强化了干部的责任担当。但同时,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也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着力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贯彻正确用人导向。高度重视干部选拔培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从严从优选拔干部,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篇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引起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紧接着,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也正式颁布,该法明确“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所谓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就是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分设、脱钩,意味着很多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正常晋升职级和提升待遇。可谓“一部法规”实现“一锤定音”,“一纸文件”激活“一池春水”,有媒体称“这一规定将对数百万公务员的升职和加薪产生影响”。

所谓“职务”,这好理解,比如xx是财务处处长,处长就是xx的职务。职务意味着权力,当然也意味着责任,必须对这块业务负责。职级不是领导职务,是另外一套晋升体系,体现公务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依据,职级本身不具有领导职责。

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意思:由于处长等领导岗位少,一般人始终晋升不上去,与此对应的是工资待遇也涨不上去,这样许多人就会失去工作热情。现在改革就是要避免这种情况,升不上去的人可以通过职级晋升,就算不当领导,也可以享受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这样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所以,职务与职级并行,是有利于调动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的积极性的,当然这也是改革初衷。此外,公务员晋升职级,并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意思是,职级只与个人待遇有关,与职务相关的权力、职务待遇都没有关系。

众所周知,公务员职务原来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这次新《公务员法》和《规定》,在对领导职务延续以往设置的同时,对“非领导职务层次”进行了调整,比如“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其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过去,非领导职务与领导职务相比,无论晋升空间还是各类待遇,都不占优势。正是由于职级功能的弱化,职务晋升成了公务员价值追求的最大激励和职业发展的唯一阶梯。曾有调查显示,近81%的被调查者认为职务晋升对公务员的激励最有效,其中领导职务的晋升比非领导职务的晋升更具有吸引力。随着新《公务员法》和《规定》的出台,公务员队伍中“非领导职务”的表述将成为历史,职级晋升成为与领导职务并行的另一晋升通道。

推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xx年12月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几年来,从县以下机关先行实施,到部分省区全面试点,再到目前正式铺开,如今改革实践结成制度成果,公务员晋升渠道普遍从“独木桥”变成了“立交桥”。可以说,新法规、新政策是惠及整个公务员队伍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也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职务与职级并行”,让广大公务员更加有奔头、有干头。一方面,它打破了职务晋升上的“天花板”阻隔。现实中,工作几十年、职务没变化的现象比较普遍,正如有人说的那样,“科员有可能一辈子是科员,正科一辈子是正科。”毫无疑问,实行职务与职级挂钩制度,从源头上、根本上有力改变了这种状况。另一方面,它解决了待遇安排上的“一刀切”问题。与过去因为职务上不去而待遇提不了相比,现在职务与职级并行的一大利好,是职级与待遇挂钩。就是说,那些不能晋升职务者,可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一定程度上讲,职级晋升和待遇提升没有后顾之忧,会让广大公务员看到奋斗目标和发展前景,看到自己的努力付出得到应有回报,进而有利于增强事业心责任心、增进荣誉感自豪感,对于摒弃“官本位”思想、培树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具有重要意义。

当然,“有奔头”并非“熬年头”,“有干头”不能“等出头”。其实,不管职务还是职级,都是工作的担子、干事的平台和奋斗的阶梯。站在公务员的角度,职级晋升的空间扩大,也意味着组织管理更严、自我要求更高。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顺应了时代潮流,优化了职能职责,为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保障,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奠定了基础。

【篇八】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这是在xx年出台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基础上,更加完善系统的政策性规定,也是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配套规定,新规对公务员职级确定与升降、职级与待遇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职级不再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进行,而是在职级比例限额内,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晋级,这将更好的调动和激励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公务员工作激情、担当作为,树立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

增加基层公务员晋升渠道。多年来,社会上有一种错误认识,认为公务员群体属于高薪阶层,工资高、隐性收入多。实际上,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不仅工资不高、待遇低,而且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工作环境差,晋升更是难。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施行不仅解决了公务员工资待遇与职务级别挂钩的问题,而且拓展了基层公务员职级晋升空间,提高了工资待遇。对于普通公务员来说,安于本职工作,立足本职工作同样可以得到考核晋级的肯定,这为大多数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提供了另一条通道。如规定中指出,县(市、区、旗)领导班子二级巡视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10%,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20%。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二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三级、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0%,其中三级调研员不超过三级、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提高公务员干事创业积极性。xx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因为晋升无比例限制,达到晋级年限的基本都能自动晋级,这样就会出现公务员“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问题,不利于工作推动、不利于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新规第十八条除明确晋升年限: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除了明确公务员晋升职级需要的最低年限,还要在符合各单位编制比例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可大大调动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吸引优秀人才选择基层。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实施使公务员晋升方式更加合理,对于基层公务员岗位留住人才是一项利好政策。据了解,近些年基层招录的新公务员,面对基层“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繁重工作任务,面对经常“5加2”、“白加黑”的工作状态,面对入职后多年无法晋升提高自身待遇和结婚成家的各种压力,使得不少基层公务员岗位成为了一些大学生的跳板,工作一两年要么寻求上调、遴选机会,要么直接辞职另行择业,优秀人才很难踏踏实实地长期坚持下去。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实施势必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走向基层、留在基层、扎根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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