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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营雅长林场工程建设监理对策初探

发布: 2022-10-19 10:50:14   阅读: 次 【   


    摘要:工程建设监理制自1988年推行以来,监理行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促进了施工单位规范化施工管理,严肃了合同管理,提高了工程建设水平,逐步得到了建设单位及全社会的认可。但由于监理机制本身、社会经济等原因,工程建设的监理服务还不到位,离推行建设监理制度的初衷还有距离。文章对如何做好具体的监理工作进行一些构思和探讨。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对策
 
    一、前言
 
    (一)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产生与背景
 
    从新中国成立直至20世纪80年代,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基本上是由国家统一安排计划,统一财政拨款。当时,我国建设工程的管理基本上采用两种形式:对于一般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自己组成筹建机构,自行管理;对于重大建设工程,则从与该工程相关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程建设指挥部,由指挥部进行管理。由于建设单位无须承担经济风险,这两种管理形式得以长期存在,但其弊端是不言而喻的。由于这两种形式都是针对一个特定的建设工程临时组建的管理机构,相当一部分人员不具有建设工程管理的知识和经验,因此,他们只能在实践工作中摸索。而一旦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原有的工程管理机构和人员就解散,当有新的工程时再重新组建。这样,建设工程管理的经验不能承袭升华以用来指导今后的工程建设,而教训却不断重复发生,使我国建设工程管理水平长期在低水平徘徊,难以提高。
 
    20世纪80年代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要求,通过对我国几十年建设工程管理实践的反思和总结,并对国外工程管理制度与管理方法进行了考察,认识到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项专门的学问,需要一大批专门的机构和人才,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应当走专业化、社会化的道路。在此基础上,建设部于1988年发布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建设监理制度。建设监理制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举措,旨在改变陈旧的工程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以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
 
    (二)广西国营雅长林场监理部的设立及其特殊性
 
    广西国营雅长林场监理部于2005年6月正式成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和工程建设合同,受总场委派,对场属所有营林、森工、基建和护林防火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雅长林场设立监理部有其独特的特殊性。监理部是该场下设的一个职能部门,总场赋予的职责是对场属所有营林,森工,基建和护林防火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对“事”而言,双方属于工程建设监理正常的“建设”与“监理”内容;对“人”而言,双方同属于雅长林场下设的二级机构,均受同一个上层机构领导,理所当然是“利益”的同一方,同样也是“权利”的平等双方。这就必然产生它的“特殊性”,简而言之——自己人做事,自己人监督,利弊自知。根据我国营林场现有的体制和实际操作,目前从外单位聘请监理师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存在很大困难。
 
    二、赋予监理部门充分合理的权限
 
    林场赋予监理部门的权限大小,关系到监理工作开展的顺利与否。在忽略一部分不可控性因素的情况下,一般来说,赋予的权力越大,克服同级机构“均衡权力”的弊端就越好。由此认为,应该赋予监理部门足够的“权限”,把同级部门之间实施监理与被监理的弊端降到最低。开展工程建设监理一般由监里部门相应的专业人员实施,但工程规模小或施工技术相对比较简单时,可委托技术指导科室和工程所在单位(科室)指派人员实施监理活动。
 
    三、理顺监理部门工作开展的程序
 
    (一)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制度
 
    制度,是一定范围内人们行为的约束“标准”。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制度的存在,对于监理工作的开展有着指导作用。在现有监理制度的基础上,应该完善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包括: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监理工作日志制度;技术、经济资料以及档案管理制度;监里费用预算制度。
 
    针对广西国营雅长林场的实际情况,可分小点详细阐述具体的实行办法。
 
    1、建设工程关键部位,或投资额较大的隐蔽工程,实行旁站监理。
 
    2、完工后可正常检验数量和质量的工程(分项工程),采取不定时抽查的办法实施监理业务。
 
    3、投资额小,或建设规模大但施工技术相对简单、采用比较普遍的工程(分项工程),抽查相关施工人员的施工记录,必要时一并抽查记录的工程建设施工质量。
 
    4、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在开始下一分项工程或工序前,监理部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检验认定工程质量和数量。施工方应当在自检合格后,填报《雅长林场工程建设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由监理部组织本部监理人员或会同其他单位(科室)、工程施工方进行检验。
 
    5、每完成一项施工监理活动,监理人员应当签发《雅长林场工程建设分项工程检验意见书》。凡检验不合格的,施工方必须按照本身与监理部共同认定的《雅长林场工程建设分项工程检验意见书》及时整改。
 
    6、监理部对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施工,经请示总场领导同意,可以下达停工指令。
 
    7、监理部应当审核工程建设方编制的工程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执行付款审核签认制度,施工方结算工程进度款,应当经监理部核定签字认可,并提请总场领导同意后方可支付。
 
    8、监理部必须建立完整的监理档案,档案包括工程合同、《雅长林场工程建设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雅长林场工程建设分项工程检验意见书》,监理部向被监理方发出的指令通知及内部工作记录等。
 
    (二)工程建设监理的范围及内容
 
    1、监理范围。监理部对全场工程建设活动实行统一管理,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以下场属工程建设项目,凡是投资总额超过5000元的,应当实行监理:营林工程,含营林配套附属工程;森工工程,含森工配套附属工程;基建工程;护林防火工程;计划外工程项目;场规定应当实施监理的其他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设计阶段: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当列为监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在此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协助工程建设方做好勘察设计招标工作,认真审查方案的先进性和合理性,确定最佳设计方案;二是督促设计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设计质量跟踪检查,控制设计图文质量,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质量评定,并按规定报总场审查;三是审查工程设计预算,做好工程项目总投资控制。在设计过程中,监理部有权要求设计单位确保设计进度,设计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四是审核合同签订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雅长林场有关规定制定工程建设合同,要求工程建设方参照本办法制定工程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委托的监理单位(科室)、监理内容及所赋予的权限等关键内容,并将合同原件一份交监理部存档备案。在施工阶段,施工监理程序应该得到充分的运行:(1)工程建设符合实行监理条件的,工程准备施工前,工程建设方应及时将准备施工的工程以书面形式向监理部报备,以便监理部指派或委派人员跟踪监理。(2)监理部应当根据监理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复杂程度及总场要求,组织安排或委托相关单位和人员,具体监理该工程项目。监理部收到工程合同和工程建设方准备施工的书面报告后,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计划,即填写《雅长林场工程建设监理计划表》,并向工程建设方、施工方和工程所在单位(科室)各提交一份,由相关部门和人员验收。
 
    四、完善监理部及监理人员的责任风险
 
    (一)监理部及监理人员的责任风险
 
    1、行为责任风险。监理人员由于主观上的无意行为未能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并因此而造成工程损失。例如,由于疏忽大意,对某些该实行检查或监督的项目未进行相应的检查监督,或者虽然进行了检查监督,却未发现隐患,并因此造成了工程的损失,监理工人员要负相应的责任。
 
    2、工作技能风险。监理工作是基于专业技能基础上的技术服务,因此,尽管监理人员履行了监理合同中业主委托的工作职责,但由于其本身专业技能的限制,可能并不一定能取得应有的效果。例如,对于某些需要专门进行检查、验收的关键环节或部位,由于监理人员在某些方面的工作技能不足,但并未发现本应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造成损失。
 
    3、技术资源风险。即使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并无行为上的过错,仍然有可能承受由技术、资源而带来的工作上的风险。由于人力、财力和技术资源的限制,监理人员无法对施工过程中的任何部位、任何环节都能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因此,也就可能需要面对这一方面的风险。
 
    4、管理风险。明确的管理目标,合理的组织机构,细致的职责分工,有效的约束机制,是监理组织管理的基本保证。尽管有高素质的人才资源,但如果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理人员仍然可能面对较大的风险。这种管理上的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之间的管理约束机制。二是项目监理机构的内部管理机制。
 
    5、职业道德风险。监理人员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遵守职业道德的约束,回避问题,甚至为谋求私利而损害工程利益,必然会因此而面对相应的风险。
 
    6、社会环境风险。近年来,监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社会对监理工程师寄予了极大的期望,这种期望,无疑对建设监理事业的继续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人们对监理认识也产生了某些偏差和误解,有可能形成一种对监理的健康发展不利的社会环境。
 
    (二)责任风险的控制
 
    监理部及监理人员必须加强风险意识,提高对风险的警觉和防范,减少和控制责任风险。
 
    1、严格履行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是防范监理行为风险的基础。
 
    2、提高专业技能: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是监理工程师所从事的职业对自身提出的客观要求。监理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锻炼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防范由于专业技能不足可能给自身带来的风险。
 
    3、提高管理水平:监理单位的监理义务最终是落实到监理人员身上,在监理单位内部,总监、监理机构其他成员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该制定明确,落实到人。
 
    五、培养属于自己的监理队伍
 
    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监理人员的素质水平成正比,一个监理部除了有完善和科学管理的体制之外,还必须具备一支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理队伍。监理部是该总场新建设的一个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涵盖纪检、监理和工程式质量3大方面,同时涉及审计、纪检、森工采伐、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林等专业技术。应该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两种渠道进行专业人员的培养和监理队伍的建设。
 
    “走出去”即走出去看,走出去学,看时代讯息、学新技术、新知识,新理念。主要分为学习培训和参观考察两种。总场应该有意识、有目的地做好规划,分批次地把相关人员带出去,参观各种经验交流会、技能培训会,把先进经验、先进技术、先进讯息带回来,从而完善自己的监理队伍。
 
    “引进来”分两种,一是引进人才,一是引进新技术、新知识、新理念。前者主要是针对那些缺乏的,而且在短期内难以自己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可以到各类高校,人才交流会引进来。后者则是聘请相应的专家、学者或监理工程师到本单位来传经送宝,灌输新知识、新理念。
 (作者单位:广西国营雅长林场。作者为营林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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