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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 2022-05-18 08:30:14   阅读: 次 【   

市政府:

根据《中共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xx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委法〔2019〕3号)精神,我局对今年以来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标对表,认真进行了总结。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指导下,我局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快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推进减证便民,“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

我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审批效能,确保民政权力高效规范地运行。一是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再次公布我局依申请事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清单。目前,我局“一趟不用跑”事项27项,占比60%,“最多跑一趟”事项16项,占比36%。通过全流程网上办事服务、网上受理快递送达和即来即办等多种方式实现审批服务提速。二是简政放权,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及时取消了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三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通过xx市智慧审批平台实现网上办理,该平台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流程对接,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工作,实现审批结果电子证照当日签章入库。

(二)加强行政协助,依法行政效能明显提升

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行政协助,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方面取得突出的成效。一是提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效率和准确性。依托“xx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开展跨部门的行政协查,进一步“减证便民”。核对平台实现民政、公安、人社、市场监督管理、医保、税务、证券公司、银行机构等11部门33类信息共享,切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今年以来,通过核对平台发出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名单26078人次,核查出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3936人次。二是加强社会救助信息查询。书面协助市教育局、市金门同胞联谊会等单位核查低保等相关信息286人次。三是联合开展执法,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与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工商联、市社科联、市文联等7家业务主管单位对所属的396家社会组织集中开展年度检查。与市社科联、市科协等12家业务主管单位联合对25家社会组织共同实施“双随机”检查。

(三)狠抓制度建设,民政执法监督力度增强

我局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初步建立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为强化执法监督做好准备。一是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xx市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的适用范围、法制审核内容及程序、审核意见处理、行政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核处理机制,推行法制审核标准化。二是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出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明确行政执法全过程的信息采集、使用管理等。制定音像记录装备建设计划、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音像记录装备使用管理办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制度,制定公开行政执法决定工作细则,明确公示内容、方式、程序。完善各类办事指南和执法流程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服务窗口及办事大厅,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全程公开,民政执法活动规范透明

目前我局实施的执法活动主要是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中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文明规范执法。一是行政许可主动公开。我局现有行政许可8项,每项均对外公布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及相关一次性告知等内容。行政许可结果也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行政监督检查全程公开。在开展对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时,实行“双随机”检查,各个阶段主动公示。公示检查方案。年初制定《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的通知》,明确随机检查的内容和步骤,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事先告知被检查对象。公示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名单。对接xx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随机抽取100家社会组织;

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每2人一组对社会组织进行检查。随机抽取的被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单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当场记录执法检查情况。双随机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检查时当场填写检查记录单,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姓名和执法证号、被检查人签名等。下发整改通知书25份,督促社会组织对存在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公示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整改期结束,我局按程序规定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100个被检查对象的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行政监督检查全程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民政执法行为。

(五)严格执行程序,政策制定和立法得到加强

依照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和要求,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核关,坚决杜绝未审先发或规范性文件违法的情况。今年,我局共有《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xx市养老服务机构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3份规范性文件通过审查,另有2件规范性文件正在备案中。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审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立法重点,加强《xx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xx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和《xx经济特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课题工作,严格按照立法项目申报、依计划实施调研、聘请专家评审、报送结题成果等程序进行。

(六)强化社区治理,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

扎实推进社区治理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功能。一是强化社区治理,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采取全面摸底和部分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城乡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督查。目前我市521个村(居)都按照法定流程,结合本村(居)实际制定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市、区两级民政部门以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指导新一届村(居)班子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行修订,把扫黑除恶、移风易俗、垃圾分类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小区停车、外嫁女权益、集体资产量化等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通过村(居)民(代表)大会固化下来,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中。切实发挥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倡导公序良俗、约束群众言行、调处矛盾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等财税优惠政策,扶持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对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35家社会组织进行初审,再转报给财政部门审核确定。31家社会组织通过财政审核。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指导社会组织承接中央财政项目2项,共投入资金60余万元。三是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贯彻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放宽准入门槛,实施直接登记。截至目前,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572个。基本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体系,全市孵化基地共7个,实现市、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全覆盖。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重点扶持培育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资助、以奖代补、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七)强化日常管理,法治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

按《xx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局系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每年按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执法证注册考试,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组织对各区民政局社会组织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通报评查情况。严格落实“马上就办”,限时办结行政许可,今年我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行政许可205件,电子评价满意率100%,两个季度获评“红旗窗口”。通过组织自查、信息比对、实地督查等方式,深入开展了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统筹专项救助政策和救助资源,强化兜底保障作用。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确保一个不漏,逐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八)健全决策机制,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提高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后评估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认真组织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重大决策程序作为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儿童福利、区划地名、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等方面重大民政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每项重大决策均需经过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凡是对外签订合同协议,都要请法律顾问事先审查,提高决策水平。

(九)开展学习宣传,民政法治教育稳步深化

制定并公布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方式和时间,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民政依法行政相结合,结合“12.4宪法日”、“国际社工日”等举办“宪法进社区”等民政法治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清明祭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等民政重要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主动送法、送政策进社区(村),进社会组织。依托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民政业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提高依法行政的公开透明度;

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民政重要业务工作和法律法规。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理念,制定《中共xx市民政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专门编列法制学习的内容。组织在编机关人员参加统一学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均100%,平均分达98.51分,全局民政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强化,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

近年来,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等方面,我局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绩,但长期以来,由于局系统无专门的执法队伍,现有队伍中懂法律专业人员不够多,导致出现以下问题:一是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相对薄弱,长期以来处于空白状态,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成效。二是面向基层举办的执法实务培训效果不够明显,有的虽经培训,但在实际中,仍然不能较好地执行。

二、2022年工作打算

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活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2年)》部署和市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民政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立法创制和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开展《xx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的立法课题调研,及时组织专家评审,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按时报送课题成果。依照《xx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决定和发布、备案等各个环节工作。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坚决杜绝未审先发或规范性文件违法的情况。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力度,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健全行政执法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告知等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人员参加民政业务法规考试和法制部门举行的行政执法证考试。对接xx市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听取广大群众、利害关系人、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探索推行专家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制度。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完善民政法治监督体系

结合每年“两代表一委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改进工作。加强对低保等民政资金使用的监督,不定期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偏差和错误。建立民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通报制度,组织对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案卷评查,并将案卷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社会救助、困难群众精准帮扶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落实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和宪法法律法规列为民政部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民政干部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行政纳入晋升考核范围。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或培训班,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民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xx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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