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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发布: 2022-11-25 18:10:06   阅读: 次 【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  

工 作 总 结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规范生猪屠宰场所动物防疫条件、检疫监管,配合商务部等部门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根据省农委《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五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于今年2月以来开展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现就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采用多种方式向屠宰加工(点)企业、养殖户、畜禽经营者大张旗鼓的宣传《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共出动车辆18次,执法人员53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并广泛宣传屠宰场(点)应具备的动物防疫条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相关规定,告知业主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了屠宰场等场所业主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和依法开展动物防疫活动的法律意识及守法生产经营的意识,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依法履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  

以配合商务部等部门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为契机,贯彻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推进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全面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按照《办法》要求,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审查制度。对全县所有屠宰场派专人到现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生猪定点屠宰加工场所的基本情况,严格根据选址、布局、人员、设施设备以及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进行重新审核,对已经投入生产而尚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1家屠宰场,已通知业主限期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对已经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2家屠宰场(点),动物防疫条件不合格的,责令业主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严肃处理。  

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屠宰加工场所的监管。并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监管对象基本情况统计表、登记表,完成建档备案工作,根据各种场所监督管理指标评分表逐项评分,根据总分做好风险等级的划分,其中A级1家、B级9家、C级2家,依照各屠宰场的评级,做好监管对象的动态管理等工作。  

三、做好屠宰检疫工作。  

屠宰检疫是定点屠宰的核心工作,也是保障人民食肉安全、放心的关键环节。为加强屠宰检疫工作我县对所有屠宰场全部派驻了动物检疫员,进行跟班同步检疫。通过屠宰检疫把关,保证了上市肉品全部检疫合格,同时还有效地促进了产地检疫和防疫工作顺利开展,实现了全县屠宰场(点)检疫开展面达100%,屠宰动物受检率达100%,上市肉品持证率达100%,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同时,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制度和“瘦肉精”自检制度,上半年,共对全县屠宰场自检“瘦肉精”500头份,未检出阳性。  

四、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我们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动物防疫监督,指导做好养殖、屠宰、流通等环节染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病死动物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严格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效防范动物疫病传播,避免发生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上半年全县屠宰环节检疫剔除病害生猪7头,无害化处理7头。  

通过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到了生猪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的宣传覆盖面达到100%,实现了动物卫生监管覆盖面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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