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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2012年上半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发布: 2022-11-21 12:30:06   阅读: 次 【   

县林业局2012年上半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县综治委:  

2012年以来,县林业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县委党代会精神,按照县有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部署,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深化“平安**”建设为载体,切实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作为维护林区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任务来抓好抓实,确保了上半年本单位和谐稳定和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现就2012年上半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㈠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履行单位综治责任人责任,坚持每季一次会议研究部署综治暨平安林区建设工作,与系统各单位负责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分解细化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㈡强化综治宣传,提高全民意识。组织开展“平安林区”宣传月活动及全县普法宣传活动,派出宣传车辆入乡村圩场、林区进行林业法规和森林防火宣传,为依法治林、稳定林区秩序奠定了基础。  

㈢畅通信访渠道,维护林农权益。围绕“事要解决”,开通信访热线,开展“局长大接访日”活动,抓好涉林信访督查督办,创新和落实山林纠纷调处机制,成立了县林权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局领导包干负责办理。今年来,与县司法局等单位联合成立了“**县生态资源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开展生态资源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共受理各种林权纠纷15起,其中信访件14起,已处理结案5起,正在调处10起,有效化解涉林矛盾纠纷友,切实维护了林区安定稳定。  

㈣坚持打防结合,严控治安局势。一是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有效落实。县政府下发《2012-2015年**县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至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全面落实了年度党政领导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行政首长责任制。二是森林火灾得到有效防控下达了《2011~2015年**县森林防火责任书》,依法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县森防指领导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制,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适时发布禁火令,发送防火信息30.2万条,印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万份,组建4个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严控野外火源。今年来,全县查处野外违章用火32起,罚款8100元,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1人,发生森林火灾1起,受害森林面积307亩。三是森林病虫害防治取得成效。防治越冬代松毛虫1.64万亩;完成松材线虫病、松突园蚧和马尾松毛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计403.7万亩,监测覆盖率87.16%,对人为或自然原因所致的松枯死木2310株全部伐除清理,未发现松材线虫病。四是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得到遏制。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暂停天然阔叶树采伐的通知》、市林业局《关于禁止炼山造林加强水土保持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炼山造林,对阔叶树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有重点地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开展打击整治,为水土流失治理保驾护航。至5月底,县森林公安共立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10起,破6起(其中积案2起),逮捕2起2人,移直诉6起9人;全县林业执法队伍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21起,挽回经济损失48.63万元。其中,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19起(含非法占用林地采矿3起)。五是科学保护和利用林地。实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会审制,保障“五大战役”项目用地指标。上半年,共审核报批“五大战役”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10起,面积38.8539公顷,占全县林地定额指标65公顷的59.78%。其中:市级已审批项目5起,面积4.4196公顷;省级已审批项目2起,面积12.4853公顷;待省厅受理审批项目3起,面积21.949公顷(包括物流中心家居交易区项目,面积5.7644公顷;物流中心第三方物流交易区项目,面积6.3422公顷;现代农业生态养殖示范园第二期项目,面积9.8424公顷)。  

㈤抓好队伍建设,提供强力保障。结合林业“双预防”警示教育,在全系统举办了法律知识讲座、林业行政执法培训,提高了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常规监控和考核机制配套联动的工作运行新机制,促进了执法队伍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塑造了新时期林业执法队伍心系群众、勤政务实、依法办事、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汀委[2012]58号和汀委办[2012]75号文件精神,涉及到林业局的工作任务及进展情况:  

1、完善多元调解机制建设:今年以来,与县司法局等单位联合成立了“**县生态资源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开展生态资源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共受理各种林权纠纷15起,其中信访件14起,已处理结案5起,正在调处10起,有效化解涉林矛盾纠纷友,切实维护了林区安定稳定。  

2服务保障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组建水土流失综合执法服务队。目前已完成招聘报名工作,正在进行资格审查和考试准备工作。  

3、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暂停天然阔叶树采伐的通知》、市林业局《关于禁止炼山造林加强水土保持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炼山造林,对阔叶树实行更为严格的管理,有重点地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开展打击整治,为水土流失治理保驾护航。到目前为止,县森林公安共立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10起,破6起(其中积案2起),逮捕2起2人,移直诉6起9人;全县林业执法队伍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21起,挽回经济损失48.63万元。其中,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19起(含非法占用林地采矿3起)。  

三、市对县2012年综治目标考评责任完成情况  

通过有效落实责任,深化综治措施,全县林区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有影响的越级上访,没有发生影响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刑事发案持续下降,群众对治安状况满意,为加快海西西部名城建设和推进新一轮水土流失和森林**建设创造了良好林区治安环境。  

四、市对县2012年综治目标考评责任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汀综治委[2012]14号文件精神,林业局整改内容为第8点“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力度不够大”。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完善了多元调解机制建设,与县司法局等单位联合成立了“**县生态资源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开展生态资源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共受理各种林权纠纷15起,其中信访件14起,已处理结案5起,正在调处10起,有效化解涉林矛盾纠纷友,切实维护了林区安定稳定。  

上半年,县林业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特别是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林区社会稳定的任务将越来越艰巨。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县综治委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构筑综治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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