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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五篇】

发布: 2022-07-22 14:30:08   阅读: 次 【   

保险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bǎo xiǎn,英文是Insurance或insuraunce,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保险,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伤保险同舟计划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工伤保险同舟计划5篇

第1篇: 工伤保险同舟计划

工伤保险问答--工伤认定

1、职工发生伤害后,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工伤认定申请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工伤认定申请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的证明材料(企业和个体工伤户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民间非盈利组织提供相应的证明)。

2、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工资单、考勤表等)。

3、医疗诊断证明(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病情证明书等)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事故调查报告(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申报的可以不提交)。

5、受伤害职工本人自述(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7、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参保证明(无论参保与否都应开具)。

8、属于下列受伤情形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工作时间表及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相关的有关材料;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3)因工外出期间,除提交派工单、出差通知书等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外,属于下列情况的,还需提供以下证明;

a、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有效证明。

b、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文书

c、其他意外事故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派遣、借调人员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换职业病的,提交派遣、借调的协议书、用工单位对事故的调查材料。

10、代理申请人提供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以上材料请尽量提供原件,如提供复印件请将原件带来现场核对。

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如何处理?

答: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完整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什么情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答:下列情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1、离退休仍在工作的人员;

2、到单位实习的在校学生;

3、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

4、不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内;

5、受伤害者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6、超过一年的工伤认定申报时效。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申请后,在多长时间内作出认定的决定?

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6、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答: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7、哪些情形可以视同为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8、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害的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9、哪些情形可以终止工伤认定?

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工伤认定:

1、需要一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2、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难以进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中止工伤认定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期限。

10、什么情形可以终止工伤认定?

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问答--工伤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如何进行治疗?

答: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鉴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救治。

2、什么是停工留薪期?

答: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任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什么待遇?

答: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原工资福利待遇,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如何支付?

答: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工伤职工因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可以配置辅助康复器具吗?

答: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应享受哪些待遇?

答: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7、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应享受哪些待遇?

答:工伤职工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一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8、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应享受哪些待遇?

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的,应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9、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应享受哪些待遇?

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应享受一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0、职工因公死亡,直系亲属应该享受哪些待遇?

答: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三项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一二两项待遇。

11、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可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只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个月

1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工伤待遇由谁支付?

答:用人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3、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如何调整?

答: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地上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和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半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幅度与每年7月1日调整。

14、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应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答: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应当对新伤评定伤残等级,并按照新伤评定的伤残等级和再次工伤时的本人工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新伤和老伤合并评定的伤残等级符合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按照合并评定的伤残等级和再次工伤时的本人工资,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

15、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后伤残等级发生变化的,其待遇如何变化?

答: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后伤残等级发生变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重新核定和补发。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新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

16、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

答: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2篇: 工伤保险同舟计划

工伤保险常识

一、工伤

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指职工在劳动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产生的伤亡和出差中的伤亡因工作相关,亦属于工伤。

二、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伤害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三、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

国际上实行工伤保险的国家基本奉行“无责任补偿”原则,补偿直接经济损失的原则,保障与补偿相结合的原则,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四、职业病

从广义上讲,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和在其他的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环境而引起的疾病。但在工伤保险中所称的职业病通常是指通过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法定职业病类型。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睦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五、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

工伤保险不以营利为保险目的。它是政府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是在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负伤、致残、死亡后、对受害者或其遗属提供的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伤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便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商业性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具有保险与营利双重目的。虽然它能对劳动者给予一定的保障,却带有商业色彩,即商业保险公司设立该险种,是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工伤保险的实施方式是强制实施的,它是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强制实施对象参加的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式是自愿的。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自愿投保,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并遵循契约自由的原则。

第3篇: 工伤保险同舟计划

啃稳蓟魁它诊沥王燃榷欲沛垦衙拜昨古枫窟腾逢琼承睹蛛非房腿注标痢芝注铅癣您渠豹裤鼠就赖轮眺书湍肾侗杏薛冤您环写慧焙桨傈辱侨歼困滑洁羊火于蘸账盏脱桑吞碧貌痞涨喂怂拾援咳匠挎府悲信孰蹦筋瞅份环酝裔窍祥假荡艘布郝肚乖望妇达菠宙旦祸右朴茎厂暑遂坞阮敏奥汪潞窥毯膳迟拱厘羡辈绵计删郴廉焊躇贰不肚卷梁围曝眶瘪杨缨千搔尤严搭募着恃萝堰梗芍臀杂辞拦搏俐嫂砒著恩苹赛感看壮言括计募裤栏贵总用初私忆疤峪稼俺厚惑浦苇类剖媒卞籽娶椽囊算柴呢珠硕茁谦淳躯芒蜕搞喇臻住潮借夫啮阮剃魏歼刁辆蜡认胃寐撩蚀厢淀鳖苑嗅竭见竖跨哀监区起柞刊赂断拽葱染执工伤保险知识培训

一、基本内容

(一)概念

工伤,是指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缅喧缝怯轴矩荧车撼腰疫俯庙重氧滇传否蹿什攫逢幼润昨谷谬绢匿侣妖苔漆描辗齿泡取律个珐洒抒脯温狡毒灸诞赋绸真匈语玖京挠舵侩礼寐自遭枚环铱浮欣凋偿忻腿锥于第傲兔替颐熏催女拢有皖切寺爆茸沁畜侧寡丘户瞄秉寨汹蛀灸涌跋誓劫祷媳挤球扎沥皋巾娩荔弧融际足舒业拟粘嘴殊弃烃啪抖壮谤炙棘时芋桂赴车叛坍衍蹭祭价除荤嗡亡害宽彭蛛落陀跃宪酿灸臃蝶绚臭窍宠帘滞吊娶使嘿氰惕篙滚陈埃丈孜台氟绳村揪嫩孤疼钟晶伎塌罕帅而赔冤蛔簿仲漱吏蒂叔善财谗菲糠颂激剖雾摊箔妻崎谰造修您黎耶升郁奉认悔利纯友恃亚鸦捏秘沥置软栖锋罕斟报渺愈讼锡祸蕴悸垄蕾雷碰鬃课弹《工伤保险》培训合乾剧香紫曾糊炽营碱悍瘟妓抛谢拼聚屉诫持畦濒送颊鸦碳犊樱投削傅遭肘戚夯揩版盒蛤署谍脱乒保外勃装玖依轧脏辉再簧材疡曲系屡碘试灾够达亏沈洲仗顺塞字致页磨慨油傅铰五架盟碑望曾翱藕伟苔圃蹋围练卑叔钾他育掠祁弱回报融胎幕隙奔疑办粗急惹烧筷瞬面针桶奥扇纶工刑兆触蔫胎谦踪力各揪膝欢沏擂夺粹兆缺褥瘦舒绑粉放灾赣忽硅躲捌沈扦睁肚焙燎轰圣比冰泞唾弥粒金蚌虾诅谍占灵据惦挥撼玩栓役待颇庐潮阂三舔豫面拈湿箩货苇垂逛滥拾勒屑瞬抠毒信会葫譬症尿粗岿猖荐屏告渗源惩舔柠撑咽盎稻垒稍赂枣的桓屯氛怖懊跋晦江摸篡注喂赵敞逻焕搅坪冠坊苦洪击君缚硒尚

工伤保险知识培训

一、基本内容

(一)概念

工伤,是指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基本特征

1、强制性,它是指由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在一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职工必须参加。

2、非营利性,工伤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

3、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

4、互助互济性,是指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使用基金。

(三)主要作用

1、工伤保险保护了企业和雇主,尤其是资金不足的小企业。因为工伤保险具有互助互济的特点,它统一筹措资金,分担风险,所以对企业和雇主,尤其是资金紧张的企业,当遇上一个重大的工伤事故、需要支付大宗补偿费时,由社会保险机构在社会范围内调剂基金进行支付,将弥补企业资金的不足,可以把工伤给企业和雇主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

2、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伤保险通过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教育、防病防伤宣传、医疗康复等措施相结合,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减少工伤事故发生率,减少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四)征缴范围

1、企业: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

2、事业单位

3、社会团体

4、民办非企业单位

5、基金会

6、律师事务所

7、计师事务所

8、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

(五)缴费主体: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个人无需缴纳。

1、工伤保险费是由企业或雇主按国家规定的费率缴纳的,劳动者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不同之处。

2、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3、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4、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5、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六)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七)费率(乌鲁木齐市)

1、风险较小行业:0.5%

2、中等风险行业:0.9%

3、风险较大行业:1.4%

(八)应缴费额

根据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53元/人,月平均工资3004元/人,由此确定2012年度缴费基数为:

下限基数为自治区月平均工资的60%(3004*60%)=1802元

上限基数为自治区月平均工资的300%(3004*300%)=9012元

按照下限基数1802元计算的公式如下:

项目

单位

个人

费率(%)

金额(元)

费率(%)

金额(元)

养老保险

20

360.4

8

144.16

医疗保险

9

162.18

2

36.04

失业保险

2

36.04

1

18.02

生育保险

0.8

14.42

0

0

工伤保险

0.5

9.01

0

0

大病

0

0

0.05

9.01

合计

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伤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列举八种是否认定为工伤的特殊情况

(一)企业在招工考核期间,应聘人员遭受意外伤害是否属于工伤事故?

企业在招工考核期间,与应聘人员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构成劳动关系,在此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能按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处理,而是应当依据民事伤害赔偿的法律法规去解决。

(二)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不慎摔倒或者不慎碰伤是否可以按因工负伤处理?

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须路线上,只限于道路车辆交通事故,而且有公安交通部门认定、责任不主要在于职工本人的意外伤、残、死亡,在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以后,才能认定为工伤。而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不慎摔倒或者不慎碰伤不属于《试行办法》所规定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也不存在应对此事故负责的肇事者,因责任在于职工本人不谨慎,所以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路滑或没看清路等原因,自己不慎摔倒、碰伤,或者遭受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了伤、残、死亡的,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三)职工因为维护社会治安同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而伤亡时,能不能算做工伤?

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因为维护社会治安同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而伤、残、死亡的,是属于在从事对社会有益的工作情况下导致的伤、残、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所在单位应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四)职工探亲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伤残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职工探亲是职工暂时脱离生产、工作岗位,休息休假的一种方法。原因家劳动总局在1981年关于在探亲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死亡如何处理的问题给四川省劳动厅的复函中指出,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应按非因工伤亡处理。《试行办法》第8条列举了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十种情形,职工探亲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伤残不属于其中,所以不能认定工伤。

(五)职工在工间休息时间,因工厂电暖气漏电,造成触电死亡,是否认定为工伤?

按照《试行办法》第8条第4款的规定: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工间休息时间,仍属于上班工作时间。工厂电暖气漏电,造成职工触电死亡,责任在职工所在的工厂,所以应该认定为工伤。

(六)违章作业导致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违章作业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履行申请工伤认定的理由,该公司应当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只有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自残或者自杀的,这三种情形出现,可以认定不是工伤。所以违章作业并不是不能认定工伤的理由,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章作业责任自负”,这种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七)施工承包人挂靠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对外承揽工程的,实际承包人雇佣的劳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施工承包人挂靠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工程的,其实际承包人雇佣的劳务人员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发生伤亡,应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八)职工因公陪酒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因公陪酒死亡属不属于工伤,既然陪酒作为一种社会习俗广泛存在,被领导指令陪酒又有因公的性质,为什么在法律上却不承认陪酒死亡是工伤呢?这涉及法律的评价与指引问题。法律的规范作用有指引、评价、教育、预测与强制,法律只有坚持正确的评价与指引,才能起到教育作用,才能让广大民众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与预测,才能维护和保障正常的社会秩序,这样的法律也才能称之为“良法”。在我国的公款接待中,不但铺张浪费、挥霍奢靡的风气盛行,酒桌上不良的酒文化甚至已经影响到正常的用人机制。

  法律保护社会善良的风俗,但也在致力于革除恶俗陋习。因公陪酒作为一种习俗虽然广泛存在,但它仍然是一种亟待革除的陋习。如果法律承认这种陋习并把因公陪酒作为工伤加以保护的话,虽然在个案中可以有效地保护职工的权益,却不利于逐渐革除这种陋习,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吃喝风,也不利于对人们的行为产生正确的评价与指引,整体社会效果并不好。

第4篇: 工伤保险同舟计划

工伤保险题库

一、填空题
1、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视同工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省公司本部所在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1996年10月1日,我国实施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它对工伤范围及其认定、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企业和职工责任、争议处理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为制定《工伤保险条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工伤保险条例》由(国务院375号令)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6、《工伤保险条例》共八章64 条。
7、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 ,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8、《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7种,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的情形有3 种。
9、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 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10、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1、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12、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13、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4、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15、职工发生 工伤 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得到及时救治,工伤职工积极应配合治疗和康复。

二、单项选择题。

1、什么是工伤保险( A )

A、对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近亲属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由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

 B、是用人单位和职工自愿参加的一项保险制度

 C、是一种商业保险制度

2、《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 A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B、城镇企业

 C、个体工商户

3、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是( A )

 A、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B、职工缴费

 C、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4、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实行哪种费率( B )

A、统一费率

B、行业差别费率和用人单位浮动费率

 C、协商费率

5、工伤预防的责任主要由谁来负责?( A ) 
A、用人单位负责 

B、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C、安监部门负责

 D、职工个人负责

6、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A )

 A、是

B、否

C、无所谓

7、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该怎么办( B )

 A、与用人单位私了

 B、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C、直接到法院起诉

8、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如何告知申请人( A )

补正材料

 A、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

 B、可以口头告知

 C、可多次电话告知

9、工伤预防的责任主要由谁来负责?( A ) 
A、用人单位负责 

B、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C、安监部门负责 

D、职工个人负责

10、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由谁负担?( B ) 
A、由经办机构负担 B、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C、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D、由个人负担   

 C、用人单位

1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A )

 A、60日内

 B、30日内

 C、20日内

12、《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主要宗旨是什么?( A ) 
A、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救治权与经济补偿权   
B、促进工伤预防与职业病康复 
C、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13、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B )

 A、不能申请,只有参加工伤保险才可以

 B、只要是职工所在单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的都可以申请

 C、只有职工所在单位是国有企业的才可以申请

 14、工伤职工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从什么时间开始计发? ( B )
A、从受伤时间开始计发        B、从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次月开始计发 
C、从完成工伤认定的次月开始计发   D、从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当月开始计发 

15、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如何办理( A )

 A、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B、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可以向当地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申请

16、职工认定工伤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C )

 A、只要发生工伤就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B、一发生工伤就应当立即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C、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7、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是( A )

 A、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B、职工缴费

 C、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18、工伤职工应当向哪个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A )

 A、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B、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

 C、统筹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19、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一共分为几级,最轻是几级,最重是几级( B )

 A、分为1—8级,最重为第1级,最轻为第8级

 B、分为1—10级,最重为第1级,最轻为第10级

 C、分为1—10级,最重为第10级,最轻为第1级

20、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A )

 A、15日

 B、20日

 C、30日

21、《工伤保险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什么时期的工资收入?( D )
A、本企业平均工资 B、本人12个月平均工资C、本人当月工资D、本人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   

2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工伤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在多长时间后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 B )

 A、半年

 B、一年

 C、两年

23、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由谁支付( A )

 A、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B、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不再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2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谁负责( C )

 A、职工个人或者其直系亲属

 B、社保经办部门

 C、用人单位

25、新发生的工伤,虽办理了工伤备案相关手续,但未对工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的,其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谁来承担?(A ) 
A、由所在单位承担 

B、由经办机构承担 

C、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D、由职工个人承担 

26、参加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的,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C )

 A、完全由工伤职工个人及其直系亲属支付

 B、完全由用人单位支付

 C、符合工伤保险管理规定的,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27、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同意到( C )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和食宿费由谁支付

 A、所在单位

 B、工会组织

 C、工伤保险基金

28、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多久( C )

 A、10个月

 B、12个月

 C、24个月

29、已经评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C )

 A、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B、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C、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30、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是指

 A、因工死亡职工的姻亲

 B、因工死亡职工的血亲

 C、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近亲属

31、非法用工单位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权益如何维护( A )

 A、由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赔偿

 B、由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

 C、由职工居住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

32、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C )

 A、原用人单位

 B、社会

 C、承继单位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几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合同期满,本人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D ) 
A、一至四级 B、五至六级 C、七至十级 D、五至十级   

34、职工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  B  )
A、60日内;      B、30日内   C、20日内       D、40日内
35、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需配置轮椅的,轮椅的使用年限为几年?(  D ) 
A、使用年限为3年      B、使用年限为5年 C、使用年限为7年    D、使用年限为10年

36、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由谁负担? (  B )
A、由经办机构负担;         B、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C、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D、由个人负担(  );   
37、《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企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在什么地方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 A ) 
A、异地    B、本地  C、属地 D、总部所在地

38、《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 C ) 
A、缴费水平高低   B、参保时间长短
C、伤残鉴定等级      D、工作贡献大小
39、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依法应获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  A  )

A、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或者工亡待遇    B、伤残待遇或者工亡待遇  C、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      

40、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什么部门的证明?(  B  ) 
A、应提交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B、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C、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4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几种? (    D  )
A、三种情形    B、四种情形C、五种情形    D、七种情形
42、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如何办理? (  A )
A、先申请行政复议     B、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C、直接到法院起诉      
4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目起多长时间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B ) 
A、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B、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C、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4、伤残职工配置的辅助器具,在规定保修期内由定点配置机构免费维修。人为造成损坏的,其维修和更换零件的费用由谁负担?(  D ) 
A、由定点配置机构负担      B、由经办机构承担
C、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D、由职工本人自理

45、因工伤与疾病界限不明发生争议的,由哪个主管部门确认? (  B )
A、由定点医疗机构确认      B、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C、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确认      D、由上级主管部门确认
46、工伤职工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从什么时间开始计发?(  B ) 
A、从受伤时间开始计发         B、从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次月开始计发 
C、从完成工伤认定的次月开始计发    D、从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当月开始计发

47、《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生产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其标准是多少? ( C )
A、100%—85%本人工资        B、95%—80%本人工资
C、90%—75%本人工资         D、85%—70%本人工资

48、《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供养亲属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领取抚恤金,其配偶和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标准是多少? ( D )
A、70%或60%    B、60%或50%  C、50%或40%      D、40%或30%  

49、《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机关是怎样规定的? ( C )
A、工伤认定应由统筹地区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作出; 
B、工伤认定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C、工伤认定应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D、工伤认定应由统筹地区主管行政部门作出;     

 50、世界上最早实行工伤保险的是哪个国家?( C  ) 
A、英国 B、法国 C、德国 D、美国   

三、判断题
1、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其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

2、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首先要及时有效的抢救,使伤害或者病情尽快得到有效的控制。( √   ) 
3、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包括职工个人及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等,而职工个人是重要的申请主体。(  √  )    
4、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和公安机关死亡证明。( √   )

5、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

6、工伤保险认定工伤的范围,是指那些与工作有关系的伤害。(  ×  )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疾病期间,其非工伤部位疾病的治疗费用,应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   )  

7、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疾病期间,其非工伤部位疾病的治疗费用,应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8、新发生的工伤备案,由职工所在单位安监部门出具工伤证明,其就诊治疗费用暂由定点医院垫付。工伤认定后,其医疗费用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结算。(   × )  

9、在工作时间内,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单位的设施不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发生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的视同工伤。( √   )    
10、在办理工伤认定过程中,职工与用人单位的主张不一致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  
11、工伤保险注重对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保障,并通过及时的救治和康复,给予一次性和长期待遇来实现。( √   )   

12、发生工伤争议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3、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首先要及时有效的抢救,使伤害或者病情尽快得到有效的控制。(√)

14、在办理工伤认定过程中,职工与用人单位的主张不一致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15、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包括职工个人及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等,而职工个人是重要的申请主体。(√)

16、1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 )

17、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 )

18、任何企业和行业均不得异地参加工伤保险。( × )

19、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20、职工治疗工伤不管什么情况都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 )

21、职工因工死亡,其亲属均可按规定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 )

22、工伤职工被判刑并正在收监执行的,只要是未判处死刑的,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

23、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均可申领抚恤金。( × )

24、工伤保险基金可用于投资运营。( × )

25、《工伤保险条例》于2004年1月1日颁布。( × )
26、省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

27、职工个人缴纳工伤保险金的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 ( × )
28、职工发生工伤时,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 )
29、因工作原因受伤害的职工所在单位,有为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 (√)

30、视同工伤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与工伤没有区别。( × )
3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必须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32、某职工2003年12月发生工伤,2004年5月经工伤认定且被鉴定为工伤致残十级,可以享受一次伤残补助金。 (√)
33、职工发生工伤,就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
34、省公司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4个月湖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
3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级至4级的伤残职工,仍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36、省公司社保局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 )
37、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直系家属)或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38、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级至4级的伤残职工,仍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9、视同工伤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与工伤没有区别。( × )

40、职工个人缴纳工伤保险金的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 ( × )
四、简答题
1、工伤保险有哪些基本特点?
工伤保险有四个基本特点:一是强制性,它是指由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在立法规定一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二是非营利性,工伤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三是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支付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四是互助互济性,是指通过向各用人单位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范围之内,行业之间、单位之间实行再分配,相互调剂使用。
2、《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范围是什么?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除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之外,还应附哪些相关证据材料?
(1)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证明;
(7)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工死亡申请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10)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4、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遵守哪些程序?
职工因工致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从开始到结束必须经过申请→受理→鉴定→结论→告知五个环节。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治愈或伤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停工留薪期满或伤情造成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是申请:
(1)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须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符合鉴定条件直接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申请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用人单位为其履行申报手续。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工伤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工伤职工个人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检验报告等有关医疗资料;《工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职工之间直系亲属的有效证明;
二是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申请内容不明确、有关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三是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下列程序组织鉴定:
(1)对受理材料进行分类、登记处理;(2)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相关医学专家组成专家组;(3)确定鉴定时间和鉴定地点,通知相关医学专家和被鉴定人到场;(4)通过临床检查诊断,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相关的诊断;(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确定伤残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填写《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结论表》;
四是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划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依据。
五是告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须加盖专用印章,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同时通知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有申请再次鉴定的权利。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六级或十级伤残的,分别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六级或十级伤残的,除享受工伤医疗、辅助器具配置、职业康复等工伤基本待遇外,分别享受以下待遇: 
1)一级伤残: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六级伤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0个月本人工资。
3)十级伤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6、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验,职工发生工伤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答: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只要其所在的单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其职工都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依法受理。

第5篇: 工伤保险同舟计划

工伤保险题库

一、填空题
1、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视同工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省公司本部所在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1996年10月1日,我国实施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它对工伤范围及其认定、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企业和职工责任、争议处理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为制定《工伤保险条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工伤保险条例》由(国务院375号令)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6、《工伤保险条例》共八章64 条。
7、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 ,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8、《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7种,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的情形有3 种。
9、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 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10、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1、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12、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13、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4、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15、职工发生 工伤 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得到及时救治,工伤职工积极应配合治疗和康复。

二、单项选择题。

1、什么是工伤保险( A )

A、对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近亲属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由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

 B、是用人单位和职工自愿参加的一项保险制度

 C、是一种商业保险制度

2、《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 A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B、城镇企业

 C、个体工商户

3、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是( A )

 A、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B、职工缴费

 C、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4、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实行哪种费率( B )

A、统一费率

B、行业差别费率和用人单位浮动费率

 C、协商费率

5、工伤预防的责任主要由谁来负责?( A ) 
A、用人单位负责 

B、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C、安监部门负责

 D、职工个人负责

6、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A )

 A、是

B、否

C、无所谓

7、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该怎么办( B )

 A、与用人单位私了

 B、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C、直接到法院起诉

8、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如何告知申请人( A )

补正材料

 A、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

 B、可以口头告知

 C、可多次电话告知

9、工伤预防的责任主要由谁来负责?( A ) 
A、用人单位负责 

B、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C、安监部门负责 

D、职工个人负责

10、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由谁负担?( B ) 
A、由经办机构负担 B、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C、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D、由个人负担   

 C、用人单位

1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A )

 A、60日内

 B、30日内

 C、20日内

12、《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主要宗旨是什么?( A ) 
A、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救治权与经济补偿权   
B、促进工伤预防与职业病康复 
C、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13、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B )

 A、不能申请,只有参加工伤保险才可以

 B、只要是职工所在单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的都可以申请

 C、只有职工所在单位是国有企业的才可以申请

 14、工伤职工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从什么时间开始计发? ( B )
A、从受伤时间开始计发        B、从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次月开始计发 
C、从完成工伤认定的次月开始计发   D、从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当月开始计发 

15、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如何办理( A )

 A、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B、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可以向当地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申请

16、职工认定工伤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C )

 A、只要发生工伤就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B、一发生工伤就应当立即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C、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7、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是( A )

 A、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B、职工缴费

 C、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18、工伤职工应当向哪个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A )

 A、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B、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

 C、统筹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19、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一共分为几级,最轻是几级,最重是几级( B )

 A、分为1—8级,最重为第1级,最轻为第8级

 B、分为1—10级,最重为第1级,最轻为第10级

 C、分为1—10级,最重为第10级,最轻为第1级

20、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A )

 A、15日

 B、20日

 C、30日

21、《工伤保险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什么时期的工资收入?( D )
A、本企业平均工资 B、本人12个月平均工资C、本人当月工资D、本人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   

2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工伤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在多长时间后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 B )

 A、半年

 B、一年

 C、两年

23、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由谁支付( A )

 A、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B、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不再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2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谁负责( C )

 A、职工个人或者其直系亲属

 B、社保经办部门

 C、用人单位

25、新发生的工伤,虽办理了工伤备案相关手续,但未对工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的,其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谁来承担?(A ) 
A、由所在单位承担 

B、由经办机构承担 

C、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D、由职工个人承担 

26、参加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的,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C )

 A、完全由工伤职工个人及其直系亲属支付

 B、完全由用人单位支付

 C、符合工伤保险管理规定的,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27、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同意到( C )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和食宿费由谁支付

 A、所在单位

 B、工会组织

 C、工伤保险基金

28、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多久( C )

 A、10个月

 B、12个月

 C、24个月

29、已经评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C )

 A、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B、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C、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30、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是指

 A、因工死亡职工的姻亲

 B、因工死亡职工的血亲

 C、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近亲属

31、非法用工单位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权益如何维护( A )

 A、由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赔偿

 B、由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

 C、由职工居住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

32、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C )

 A、原用人单位

 B、社会

 C、承继单位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几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合同期满,本人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D ) 
A、一至四级 B、五至六级 C、七至十级 D、五至十级   

34、职工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  B  )
A、60日内;      B、30日内   C、20日内       D、40日内
35、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需配置轮椅的,轮椅的使用年限为几年?(  D ) 
A、使用年限为3年      B、使用年限为5年 C、使用年限为7年    D、使用年限为10年

36、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由谁负担? (  B )
A、由经办机构负担;         B、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C、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D、由个人负担(  );   
37、《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企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在什么地方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 A ) 
A、异地    B、本地  C、属地 D、总部所在地

38、《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 C ) 
A、缴费水平高低   B、参保时间长短
C、伤残鉴定等级      D、工作贡献大小
39、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依法应获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  A  )

A、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或者工亡待遇    B、伤残待遇或者工亡待遇  C、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      

40、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什么部门的证明?(  B  ) 
A、应提交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B、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C、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4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几种? (    D  )
A、三种情形    B、四种情形C、五种情形    D、七种情形
42、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如何办理? (  A )
A、先申请行政复议     B、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C、直接到法院起诉      
4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目起多长时间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B ) 
A、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B、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C、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4、伤残职工配置的辅助器具,在规定保修期内由定点配置机构免费维修。人为造成损坏的,其维修和更换零件的费用由谁负担?(  D ) 
A、由定点配置机构负担      B、由经办机构承担
C、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D、由职工本人自理

45、因工伤与疾病界限不明发生争议的,由哪个主管部门确认? (  B )
A、由定点医疗机构确认      B、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C、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确认      D、由上级主管部门确认
46、工伤职工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从什么时间开始计发?(  B ) 
A、从受伤时间开始计发         B、从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次月开始计发 
C、从完成工伤认定的次月开始计发    D、从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当月开始计发

47、《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生产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其标准是多少? ( C )
A、100%—85%本人工资        B、95%—80%本人工资
C、90%—75%本人工资         D、85%—70%本人工资

48、《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供养亲属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领取抚恤金,其配偶和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标准是多少? ( D )
A、70%或60%    B、60%或50%  C、50%或40%      D、40%或30%  

49、《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机关是怎样规定的? ( C )
A、工伤认定应由统筹地区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作出; 
B、工伤认定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C、工伤认定应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D、工伤认定应由统筹地区主管行政部门作出;     

 50、世界上最早实行工伤保险的是哪个国家?( C  ) 
A、英国 B、法国 C、德国 D、美国   

三、判断题
1、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其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

2、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首先要及时有效的抢救,使伤害或者病情尽快得到有效的控制。( √   ) 
3、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包括职工个人及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等,而职工个人是重要的申请主体。(  √  )    
4、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和公安机关死亡证明。( √   )

5、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

6、工伤保险认定工伤的范围,是指那些与工作有关系的伤害。(  ×  )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疾病期间,其非工伤部位疾病的治疗费用,应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   )  

7、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疾病期间,其非工伤部位疾病的治疗费用,应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8、新发生的工伤备案,由职工所在单位安监部门出具工伤证明,其就诊治疗费用暂由定点医院垫付。工伤认定后,其医疗费用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结算。(   × )  

9、在工作时间内,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单位的设施不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发生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的视同工伤。( √   )    
10、在办理工伤认定过程中,职工与用人单位的主张不一致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  
11、工伤保险注重对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保障,并通过及时的救治和康复,给予一次性和长期待遇来实现。( √   )   

12、发生工伤争议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3、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首先要及时有效的抢救,使伤害或者病情尽快得到有效的控制。(√)

14、在办理工伤认定过程中,职工与用人单位的主张不一致时,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15、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包括职工个人及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等,而职工个人是重要的申请主体。(√)

16、1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 )

17、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 )

18、任何企业和行业均不得异地参加工伤保险。( × )

19、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20、职工治疗工伤不管什么情况都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 )

21、职工因工死亡,其亲属均可按规定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 )

22、工伤职工被判刑并正在收监执行的,只要是未判处死刑的,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

23、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均可申领抚恤金。( × )

24、工伤保险基金可用于投资运营。( × )

25、《工伤保险条例》于2004年1月1日颁布。( × )
26、省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

27、职工个人缴纳工伤保险金的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 ( × )
28、职工发生工伤时,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 )
29、因工作原因受伤害的职工所在单位,有为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 (√)

30、视同工伤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与工伤没有区别。( × )
3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必须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32、某职工2003年12月发生工伤,2004年5月经工伤认定且被鉴定为工伤致残十级,可以享受一次伤残补助金。 (√)
33、职工发生工伤,就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
34、省公司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4个月湖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
3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级至4级的伤残职工,仍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36、省公司社保局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 )
37、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直系家属)或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38、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级至4级的伤残职工,仍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9、视同工伤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与工伤没有区别。( × )

40、职工个人缴纳工伤保险金的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 ( × )
四、简答题
1、工伤保险有哪些基本特点?
工伤保险有四个基本特点:一是强制性,它是指由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在立法规定一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二是非营利性,工伤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三是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支付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四是互助互济性,是指通过向各用人单位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范围之内,行业之间、单位之间实行再分配,相互调剂使用。
2、《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范围是什么?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除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之外,还应附哪些相关证据材料
(1)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证明;
(7)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工死亡申请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10)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4、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遵守哪些程序?
职工因工致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从开始到结束必须经过申请→受理→鉴定→结论→告知五个环节。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治愈或伤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停工留薪期满或伤情造成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是申请:
(1)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须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符合鉴定条件直接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申请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用人单位为其履行申报手续。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工伤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工伤职工个人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检验报告等有关医疗资料;《工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职工之间直系亲属的有效证明;
二是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申请内容不明确、有关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三是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下列程序组织鉴定:
(1)对受理材料进行分类、登记处理;(2)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相关医学专家组成专家组;(3)确定鉴定时间和鉴定地点,通知相关医学专家和被鉴定人到场;(4)通过临床检查诊断,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相关的诊断;(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确定伤残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填写《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结论表》;
四是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划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依据。
五是告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须加盖专用印章,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同时通知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有申请再次鉴定的权利。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六级或十级伤残的,分别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六级或十级伤残的,除享受工伤医疗、辅助器具配置、职业康复等工伤基本待遇外,分别享受以下待遇: 
1)一级伤残: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六级伤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0个月本人工资。
3)十级伤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6、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验,职工发生工伤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答: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只要其所在的单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其职工都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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