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法治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3篇
发布: 2023-02-10 12:20:28 阅读: 次 【小 中 大】
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法治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1
法治xx建设工作开展以来,xx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盯紧监督执法工作及执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软实力,彰显执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职能部门仍片面地认为消防工作只是消防救援大队的职责,不能有效的履行本部门的消防监管责任,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现象仍客观存在。在日常的联合检查中发现,大部分职能部门过分依赖消防部门,缺乏主动学习的意识,不能正确认识“鱼”和“渔”区别。
三、下一步措施
xx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x月x日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法治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2
中共襄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的坚强领导下,盯紧监督执法工作及执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软实力,彰显执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依托“全员化”大练兵,提升执法队伍整体能力素质。一是区分岗位分类训练。规范了5个岗位两类人员的训练科目及考核标准,确保人人参与练兵、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二是多种形式强化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讲座、专题辅导、结对帮带、旁听庭审等方法开展业务培训,先后开展封闭培训、视频授课、集中学习、旁听庭审20余次。三是立足实践抓好练兵。将练兵内容划分为理论学习、案例分析、系统应用、案卷评查、现场实操等5个科目,逐项明确训练时间、方法和达标标准,先后组织全员普考3次,执法技能普考1次,参考人员270人次。
(二)狠抓制度落实,依法规范执法主体行为。一是坚持执法制度落实,坚持每季度召开消防监督执法例会,每月召开法制工作例会,落实集体议案、法律审核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二是全面实施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同步应用执法记录仪和执法场所音视频监控,实现监督全覆盖。三是全面落实消防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每项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四是全面推行消防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依据、人员、程序、结果和文书等信息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全面实施执法资格考试制度,从事执法工作的消防干部和消防员必须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三)创新工作模式,扎实提高执法案卷质量。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年初下发方案,明确具体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共开展考评10次,查阅案卷800余份。二是开展执法示范案卷评选。定期组织各大队助理法制员对执法案卷进行评选,选出典型的执法案例作为全市的模板。三是建立考评奖惩机制。修订消防监督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奖优罚劣,共组织考评9次,对考评优秀的94人次进行了加分,考评不及格的22人次进行了扣分。
(四)规范执法公开,打造立体、高效、便捷的一体化便民服务大平台。一是依法公布权责清单。支队捋清各项行政执法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以及对应的责任事项、职责边界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二是实现网上办事公开。支队依托“襄阳消防信息网”和“襄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资料共享、在线咨询、举报投诉等服务。三是启动“双随机一公开”试点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完成“两库”建设,开展“双随机”检查,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抽查范围、抽查事项和抽查细则,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并向社会公开。
(五)优化服务措施,推出便民利企新措施。一是进一步监护材料。全面清理消防执法领域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确保能够通过部门交互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二是探索推行承诺制。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向消防部门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即可投入使用、营业。三是出台便民措施。实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单打独斗”局面仍未有效扭转。消防救援机构本应作为工作的“组织推手”作用,但在组织推进具体某项工作中,需要协调相关的部门和单位,牵涉到大量的人力和精力,变成了政府、职能部门认为这些工作就是由消防救援机构来落实,消防救援机构在责任驱使下“被错位”,过多承担了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容易在政府、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上越位。造成了部分基层政府和职能部门“没人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现象,本应由政府和部门负责的一些事务性工作,落到了消防救援机构头上,相关部门行业缺乏主动性,导致一些工作流于形式,难以收到实效。
(二)“监管模式”缺陷造成力度不够。当前对消防执法的监督工作主要以事后监督为主,对事前、事中的监督措施不力,且保姆式消防监督检查模式弊端严重,比如,2019年以来结合消防安保工作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有10余项,这种以运动式检查为主监督检查,有可能在短期内对单位反复检查多次,既执法扰民,效果也不理想;另外,在日常消防监督执法中重数据轻效能,重查火灾隐患轻视主体责任落实,重处罚轻教育等工作方式仍未改变,比如2019年以来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类,消防安全通道、出口,防火分区、间距等隐患类问题占比达59.07%,而制度和责任制类的仅为6.03%。此外,当前正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也没有很好的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保活动)有效结合起来。
(三)“能力掣肘”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当前消防面临的执法环境也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一方面,当前面临最大的问题可能就是监督执法过程中遇到的软对抗。主要体现在指被监督执法单位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找各种理由不配合、不露面、不陪同、不签字,甚至不接听电话等形式阻碍消防监督执法,造成执法、执行困难,让消防救援机构露出执法漏洞或程序出错等现象。另外一方面,群众法制意识逐渐增强。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群众的法制观念的意识越来越强,以前的简单式、粗放式,随意式,自由裁量标准滥用的执法方式早已不适应当代的法制社会,消防执法面临社会舆论压力越来越大。
(四)“编制滞后”现状仍需加以根治。以全市为例,现有编制为96名监督干部,占全市总人口的万分之0.16,如果加上专兼职消防民警,全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亦才将近200余人,与当前的消防监督执法任务和城镇化建设严重脱节,从而也导致基层消防监督执法任务总是疲于应付,致使基层消防执法上升不了高度。与此同时,消防监督岗位人员变换比较频繁,岗位不固定;在干部调整过程中,一些新上岗监督干部缺乏“岗前培训”这个缓冲区,造成很多缺少消防监督工作经验的人员经过简单培训就走上执法岗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的建设。
三、下一步措施
(一)进一步明晰扎实的责任体系。一是健全履职尽责机制。以《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纲,建立健全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谋消议消工作机制,定期评估消防安全风险,针对性将火灾隐患整治、消防社会化培训、简易消防设施推广安装等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坚持督促履行主体责任,引导树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理念。二是升级跟踪督办机制。针对消防工作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资金、责任人、时限和复查验收等要求,提交市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三是建立责任分解机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根据现行法律规章督促各级政府、部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分解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具体责任,并以清单式任务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履职内容。四是建立事故追责机制。前移责任追究关口,提请人大将火灾事故追责办法进行立法,对工作不重视、不扎实甚至搞形式主义的,采取告诫提醒、通报批评、直接查处等措施;对失职渎职甚至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二)进一步构建高效的防控体系。一是健全立体监管模式。建强各级消委会,扭转“单打独斗”局面,强化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文旅、商务、教育等职能部门联防联勤,将施工工地、电动车、危化品储运、消防产品等重点领域纳入联合监管视线,严格落实隐患抄告、联动执法、信息反馈等措施。二是升级社会惩治手段。推动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将单位隐患整改、事故预防等评价结果纳入信用等级评定、保险费率厘定、星级评定等内容,以市场调节手段推动消防工作落实。三是建立大数据防控体系。将“智慧消防”主动融入“智慧城市”建设,通过设施设备的集成化和高速公共网络的普及化为消防监管伸向末端提供解决方案,采用自动化控制、3d可视化和互联网技术,对重要消防设备和火灾高风险部位进行实时监控,将设备的电流、电压、水压、液位、气压等各种状态指标实时读取、监控和存储,实现数据大规模、全周期采集。四是尝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大胆将消防工作的主要环节交给市场,推行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在消防监督工作中的实践运用,提升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和消防安全评估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权威性。由第三方机构检测人员充当侦察兵的角色,监管部门通过第三方报送的消防安全问题信息,实施靶向执法,使违法案件的查处和火灾隐患的整治更加快速、高效,使有限的监管资源发挥了最大化的效能。
(三)进一步完善规范的执法体系。一是完善执法顶层设计。结合消防执法改革和全国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应当及时对一些不再适应当前社会局面的旧法规和旧条例进行修订或废除,积极构建以《消防法》为主体,以地方消防法规、政府规章和技术规范标准为补充的消防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确保监督检查人员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特别是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上,要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消防信息公示制度、随机抽查制度,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比例、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公开方式、处理办法等,形成工作的闭环。二是建立执法内容标准。按照单位类型下发监督执法要点,特别是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这一实际,针对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群租房、化工企业等火灾高危单位或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单位,可参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子项重要程度a、b、c的模式进行界定,比如根据单位性质、规模和检查项目的重要程度,合理确定必查部位、必查项目和抽查部位、抽查项目,抽查部位要确定抽查比例以及不同岗位人员消防技能掌握情况,确实提升监督执法质效。三是健全监督执法模式。要丰富对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理手段,增加约谈、执法建议书、指导告知书等警告警示类处罚,告知相关当事者或有关部门,明确各当事者或有关部门的责任,限制违法行为升级,促进守法整改行为。同时,在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火灾调查等执法工作的运行上建立全流程操作规范。
(四)进一步发展健康的队伍体系。一是健全执法队伍成长机制。邀请地方大学教授、职业生涯规划师,以讲座授课、专业辅导等形式,量身打造职业生涯规划。坚持能者上、庸者让,利用绩效考评机制,科学量化成长积分,加大重点任务绩效权重系数,确保执法干部队伍健康成长。探索履职保护,明晰防火监督员履行职责的具体评价标准,真正做到用权有据,履责有序。二是升级监督执法评价体系。坚持季度考评制,实行执法案卷普查互查,支队每季、大队每月对内外执法工作进行定期抽查,开展集中会审、蹲点帮扶、内部纠错和劣质案件评审,发现问题,督促改正,促进执法质量。三是建立专业队伍提升方案。紧紧抓住理论学习、实践实操、智库建设、梯队培养四个重点,通过定期开展“防火夜校”、业务培训等措施,并广泛吸收市级专家、高等院校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全面打造监督执法专业化队伍,有效应对大跨度、大空间、新材料、新科技场所监管需要。
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法治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3
龙游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将龙游县消防救援大队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三、本单位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大队成立以教导员、大队长为组长,执法干部为成员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着力规范消防执法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每月开展执法案卷自查,每年开展公开述职述廉,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措施
龙游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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