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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创新社会管理调研文章

发布: 2022-12-02 10:10:07   阅读: 次 【   

国税局创新社会管理调研文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是党中央适应经济社会新形势、落实科学发展新任务、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贯彻执政为民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深入构建“活力、平安、和谐”XX国税,加快推进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主动正视、妥善处理当前税收管理中的矛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是国税部门参与社会建设的迫切任务所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
    一、近年来XX国税强化社会管理的初步实践
    (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更加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XX国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三年来,全市国税收入累计入库46.37亿元,年均增长约19.4%,连年超额完成收入任务,其中,2009年度收入总量成功实现“砍尾”;2010年国税收入增速居全省第二位,收入总量、增量和增速再创历史新高,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同时,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和税制改革措施,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三年共为纳税人兑现税收优惠5.4亿元,累计办理出口退税额xx亿元,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政策助推经济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的作用,社会认同度不断提高,在全市“民主评议公务”活动中多次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其中2010年市局机关在全市社会和经济管理类中荣获第一名,系统内各参评单位均在各地评议活动中名列第一,取得了“满堂红”的好成绩。
    (二)以健全社会管理机制为保障,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切实提高。
    近年来,XX国税紧跟经济社会形势发展步伐,立足自身税收工作实际,初步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的社会管理机制。一是积极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近年来,XX国税把规范执法做为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来抓,以深化依法治税为动力,以规范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为基础,以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为手段,以“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为抓手,着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建立了“三位一体”预警机制,出台了《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内控机制风险评估实施意见》等规范执法的机制,建立了重大决策、财务经费、基建、大宗物品采购、人事选拔、任免“阳光行政五公开制度”,以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取信于民。二是积极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税源管理是国税部门进行社会管理的职责之一。近年来,XX国税立足本地税源实际,积极探索税收专业化分类管理,不断完善珠宝首饰、纺织服装、通信制造、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税收管理,编制了税源行业管理指引、风险预警管理办法、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着力打造水产品、圣诞品等五个专业镇综合管理办法、增值税预警机制、所得税风险管理等亮点工程,有力地促进了征管质效的提升。三是积极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顺应社会信息化发展大势,贯彻落实总局信息管税的重要工作部署,对内,以应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和省局税收征管辅助系统为基础,加大软件应用力度,并通过加大创新力度,自主开发督查督办管理系统,构建“XX国税e家”信息平台,率先在全省国税系统实现“移动办公”和“掌上办税”。对外,建立XX国税网站,组织专人对网络信息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引导网络舆情,着力提高信息网络管控能力。四是积极推进协税护税管理标准化。合理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做好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优化涉税中介机构的执业环境。与地税局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不断完善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税收形势,争取地方党政的理解与支持。建立了与工商、海关、外经贸的信息交换机制,密切了与财政、国土、建设、供电等单位的业务协作联系。
    (三)以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为基础,社会管理创新有序推进。坚持以纳税人满意为第一标准,以《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纳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为统领,着力构建以宣传、服务、维权三位一体的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一是零距离沟通,架设税企互动“连心桥”。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等进行媒体宣传,建立纳税咨询热点问题收集制度,并通过贴标语、挂横幅、发放税法手册、举行税企座谈会、开展诗歌征文、举办税收知识竞赛、“假如我是纳税人”、等活动,增进税企互动、税民互动,提高企业和群众的依法纳税、诚信纳税意识。二是零障碍维权,开辟解决争议“新阵地”。以促进公平正义为导向,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始终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制定了《信访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等维权制度,完善举报中心、举报热线、办税厅值班岗服务,在办税厅安装了满意度评价器,畅通维权渠道,化解纠纷矛盾。三是零等待解难,开通纳税服务“直通车”。致力打造办税服务厅“可见”、12366服务热线“可听”、XX国税网站和“XX国税e家”“可触”的立体式纳税服务平台,开通政策宣传“直达通道”、办理减免“快速通道”、优化服务“绿色通道”,实行限时、延时、预约、提醒服务,严守48项服务承诺,让群众的纳税疑问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二、XX国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
    近年来,我局在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管理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
    (一)社会管理理念落后与税收执法环境日益复杂与多变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
    调研中我们发现,当前全市各级国税部门对社会管理理念还存在认识不到位问题,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社会管理的主体就是政府,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都是被管理的对象;国税系统加强社会管理就是加大对纳税人的管理力度,主张采取严厉措施,严管重罚。其结果往往是“按下葫芦冒起瓢”、“治标不治本”,导致税务部门与纳税人背离、征纳关系的紧张。当前我国税收执法环境尚不健全,税收执法环境日益复杂与多变,依法治税缺乏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保障。税收执法的依据散见于复杂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中,税收规范性文件大量存在并处于不断的更新修正当中。广大税收管理员往往难以准确理解立法或政策出台的背景意图,导致执行偏差。有的地方政府不顾地方经济的发展实际,对收入任务层层加码,尽管我们不断地挖潜增收,但缺乏新增大宗税源,是造成我市国税收入面临巨大压力的根本原因所在。另外,国税部门与地税、工商、银行、交通、建设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不全、互动交流渠道不畅,形成执法风险。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对税收管理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措施不多,监督考核往往以事后考核为主,事前监督与事中控制不力。国税部门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既要做好系统内的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又要做好广大纳税人的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紧紧抓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拓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果,突出而迫切地提到了我们面前。
    (二)应急管理能力与水平较差与社会管理制度建设基础薄弱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
    首先,社会管理主体不够多元化。部分政府还在“包打天下”,包揽所有社会管理事项,继续维持着一元化的治理主体。一方面,政府包揽一切导致不堪重负。一些本来应该由社会组织和市场解决的问题,政府却承担下来,成本很高但效率却不高,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群众却不满意,很多矛盾集中到政府身上,出力不讨好。另一方面,社会管理领域出现空白。有些事情没有人去管理,政府缺位,其他社会管理主体也缺位。这个时候一些地方恶霸和黑恶势力等就会趁虚而入,为非作歹、祸害百姓,破坏正常社会秩序。其次,社会管理方式不够灵活。有些地方在社会管理中仍是呆滞、简单管理甚至粗暴管理,没有灵活运用,还是墨守成规,不图创新;我们的乡规民约、社会习俗对于规范人们的行为,调节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特定的功能。但在实际社会管理中,这些传统社会管理资源浪费严重;社会中普遍存在,“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大量法院裁定后的案件又重新进入信访渠道,严重影响和谐稳定。第三,社会管理法规不够健全。尽管我国社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因社会管理涉及的领域较多,任务繁重,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迅速扩大,我国有关社会管理的法制建设还显得比较滞后,有些领域还存在着一些法律空白。如在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上,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社会组织管理的基本法律。对于如何规范大量的信访行为,如何引导和利用社会舆论,如何引导和利用新兴媒体,如何有效管理城市,如何有效保障公民的社会保障权益,等等,目前都缺乏相应、有效的法律、法规来规定,导致了某些领域出现了无法可依现象。
    (三)群众维权意识不断提升与纳税服务建设未能与时俱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
    从我市国税系统的情况看,一方面,由于我市经济发展较为滞后,征管基础相对薄弱,税收征纳环境尚不尽人意,且纳税服务工作涉及面广,内容繁多,工作难度大等外部因素,严重制约了我们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当前全市国税系统纳税服务的体制机制不完善,征管手段不先进,服务意识不够强,人员素质不够高等内部因素还制约着我们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第三,随着我国民主法制程度的提高,纳税人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在办税过程中希望得到方便快捷、公平公正服务的正当需求越来越多。虽然我市国税系统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在纳税服务各个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跟其它地方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如新的纳税服务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纳税服务机制、内容、手段等还不够完善,纳税人和基层国税机关的负担仍然较重,纳税服务工作的影响力还不够强,纳税服务体系还有待于健全完善。全市国税系统的一些服务项目还比较零散,没有整合成为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纳税服务的项目、标准、要求还不统一,各县区局间,甚至基层分局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纳税服务工作的评价考核办法还不完善,不能科学合理地对具体服务行为进行评价量化;纳税服务工作责任追究没有相应的措施,服务质量监督不到位,甚至缺位。
    (四)信息管税建设推进较慢与信息化社会公共服务新要求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
    税收涉及千家万户,税务部门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纳税人联系紧密的部门,也是为群众服务的部门。税收涉及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个环节,税务部门与社会各领域联系紧密,掌握着大量社会管理信息,是国家重要的社会管理部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纳税人的数量不断增长、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方式多样化、经营业务多元化,而XX市处于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全市国税系统的信息管税建设推进进程较慢,信息化应用仍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如信息采集不够规范,信息采集的涵盖面不够大,信息采集的质量不高;应用系统有待整合优化,数据共享程度低;税务部门与第三方缺乏涉税信息的交换,有些政府部门对协税护税的重视不够,第三方信息壁垒现象依然存在;系统内税务干部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税务人员无法适应信息管税的新形势;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落实还不到位,沟通协调不够畅顺,部门联动的合力不够明显,税收征管范围交叉、重复检查、环节过多、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不高等等。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信息管税推进的步伐,与当前信息化社会公共服务新要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对XX国税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考
    (一)重塑国税部门社会管理理念。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社会管理,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总书记的指示深刻阐述了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核心位置。国税部门作为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纳税人联系紧密的部门,涉及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个环节,与社会各领域联系紧密,掌握着大量社会管理信息,是重要的社会管理部门。由此更要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职责,不断增强做好各项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通过理论创新,进一步树立与地区实际、各自岗位相适应的社会管理理念,确保税收工作更好开展。第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服务为先的理念。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我们必须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把纳税人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同纳税人意愿和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一切从“纳税人需要”出发,坚持“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和原则。第二,推进基层建设,树立基础管理的理念。基层单位是面向广大纳税人的最前线,国税部门执行政策靠基层、加强管理靠基层、完成任务靠基层,基层处于各种矛盾的交集点。加强社会管理离不开一个稳固的基层税务组织和坚实的税收管理基础。加强基层建设,打牢管理基础,有利于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力推动税收和谐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第三,强化税收执法,树立依法管理理念。扎实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注重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理念,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把税收执法的各种行为置于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之下,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第四,坚持改革创新,树立效率管理理念。不断推进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建立覆盖各部门的税收综合管理体系和信息管理监控系统。同时,要确立效率税收的理念。简化办税程序,减少征税成本,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扩大窗口办事权力。合理设置人员机构,弱化任务考核,强化质量考核,把征管质量高低作为判断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
    (二)优化国税部门税收管理和服务职能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同纳税人意愿和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实现税收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观念转变,充分认识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是法律确定的税务机关的职责,为纳税人服务不仅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更是税务机关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同时,改变税收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这一理念支配下形成的重监督、轻服务的思维定式,充分树立以“为纳税人服务为中心”的思想,彻底抛弃过去单纯任务观的陈旧观念,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的关系,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一方面,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内涵。服务内涵是一个较为广义的载体,它包括服务的基本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手段等。不能简单地将服务内涵理解为服务态度、文明用语、限时承诺等,而要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税收领域的各个角落,让纳税人充分感受到优质服务的真谛。XX国税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不仅要有热情真诚的态度服务,更要在办税服务、纳税咨询、税法宣传及行政处罚等涉税事宜上体现充分的行为服务。要实现服务内涵,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XX国税必须在管理方式上应实现以下“四个转变”:一是要从经验式、粗放式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根本性转变。工作中,既要注重抓细节,做到细致、深入,更要善于把握管理规律,向管理要效益;既要精耕细作,又要注重实效。二是要从封闭式管理向透明式管理转变。借助网络和公共媒体,扩大纳税人、税务干部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全面实现办税公开、政务公开。三是要从管制型管理向公共服务型管理的根本性转变,既要把纳税人当作管理对象,更要把纳税人当作服务对象,做到执法严格、服务优良。四是要从权本位管理向责本位管理转变。建立权力与责任紧密对应的机制,扭转重权轻责、权责脱钩的弊端,力戒只行使权力、不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创新管理手段和服务措施。管理和服务创新离不开手段和措施的创新。一是加强信息技术的运用。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信息和网络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要按照总局和省局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实施金税三期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要从偏重税务部门自身应用向加强横向联网、强化公共服务转变。二是要注重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发现、分析和解决税收业务管理和内部行政管理中的各类问题。在决策和部署工作时,从全局、从整体出发,权衡利弊得失和成本效益,实现科学决策。在检查和考核工作时,要实行过程监控和绩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不仅要从决策和制度制定方面进行评估,同时还要从执行效率、执行绩效方面进行评估,从中发现问题,持续改进,最终实现形式与内容、愿望与结果的有机统一。
    (三)着力构建国税部门社会管理机制。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要尽快建立一套组织到位、职责明晰、信息反馈与责任追究、奖惩考核同步的工作新机制。机制必须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规律,能够长期发挥作用,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税收与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收入增长机制。一切按经济发展规律办事,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引导作用,实现税收与经济协调持续发展。要建立和完善全面反映税收与经济相关度和征管质量情况的税收考核机制,坚持考核收入计划与考核收入管理并重,考核收入数量与考核收入质量并重。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国税部门与纳税人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通过有效的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形成纳税人自律管理;同时辅之以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等手段,继而为税务稽查提供有效案源,最后通过税务稽查来查实疑案,如此循环往复,促进征纳双方良性互动。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税源管理机制。加强和创新税源管理,努力探索税源管理一体化,通过明确界定税收征管各层级、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部门之间横向的综合协调机制和各层级之间纵向的任务分配机制,加强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的联动,逐步构建职责明确、信息共享、协调互动、统一高效的税源一体化管理工作联动机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整体效能,切实解决多头管理体制带来的基层国税机关和纳税人负担过重的问题。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国税部门与纳税人的沟通机制。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从为纳税人的职能性服务、权益性服务、程序性服务出发,制订一系列的税前、税中、税后的全程性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加强与人民群众、纳税人沟通交流机制,建立健全处理网络舆情、信访、紧急事件、行政复议的应急机制,探索构建纳税人问题诉求机制、矛盾调解机制、处理结果反馈机制等。五是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国税部门内部考核追究机制。明确岗位、明确职责、量化标准,完善配套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以一系列能够体现工作规范程度和质量标准的数据模型为参照,配合开发相应的计算机软件,参考纳税人反馈的各类信息数据,以纳税人对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对整个税收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阶段性的科学评价,奖优罚劣。
    (四)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一方面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内外监督机制,加大查处力度,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加强税务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特别是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关键人员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减少税务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和执法随意性。同时进一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推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依法治税、诚信执法的具体要求,也是堵塞征管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的客观需要。着重加强监督检查。实践证明,监督检查是防止权利滥用的关键。对税收执法权的运行全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税收征管权力运行到哪里,对权力的制约和监控也延伸到那里,从而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造就一个“诚信执法、依法征税”的良好氛围。要针对税收执法工作中容易发生渎职侵权违规违法行为的重点环节,加强执法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查处。要加大对违规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把是否诚信执法作为税收工作的一条“高压线”,使税收执法人员慑于法纪后果不敢违规执法、滥用职权。另一方面,严格纳税人管理,促进纳税信用建设。一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企业信用的日常管理。在已开展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作好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后续管理。对企业或者个人在纳税信用上有不良记录时,在税收征管系统中自动划转为“纳税信不过企业”或者直接降低信用等级。同时将这些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并在发票领购等环节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二是建立失信纳税人公告制度。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工具公布失信纳税人“黑名单”,或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供公众随时查询,或以合法的形式向合法的用户传播其交易对象的不良信用记录,接受全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推进税收信用的社会治理。在已经与工商、海关等政府职能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在信用等级评定及管理上进行联合操作,对最后的评定结果所有政府部门都承认。在法律允许的处罚有效期间,要让所有的政府监管部门参与对失信者的经济类、行政类惩罚,使税收信用管理与相关的社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五)加强内部行政管理
    要充分认识到内部行政质效对于增强社会管理能力的重要意义,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尽快建立一套科学有效、运转协调的行政管理运行机制。要从税务人员道德素质建设、行风建设和应急机制机制建设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入手,分析研究影响制约税务机关行政管理的主要因素,寻求创新和规范税务机关行政管理的工作方法,达到规范机关行政事务管理、提高管理工作质效的目的,为税务部门社会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是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要大力实施素质提高工程,以思想政治工作为引领,以国税文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税务干部思想道德建设,为税务部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思想保证。要认真查找当前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地位弱化、形式老化、效果虚化等问题,紧扣细、实、新的工作方针,切合实际,创新方式,深入开展,确保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以人为本,关键是要尊重人、关爱人、激励人。要把加强税务文化建设作为推进职业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和实践平台,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制度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四大抓手围绕尊重人、关爱人、激励人这“三人”内核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引导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理念。同时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和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激励大家,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不断提升税务部门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二是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始终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和谐有序的环境;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按照“管行业必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在思想上予以重视,在纠风上予以重拳,在追究上予以重惩,对深入推进税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同时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加大制度的落实力度,以风带政风促行风,使行风建设全面深化、整体推进;要坚持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监督机制,把行风建设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同时将行风建设同部门考核、岗位考核结合,将“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和评先选优相结合,抓紧抓好,抓出新的实的成效;坚持纠建并举并将责任分解到人,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参加“行风热线”、组织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开通12366热线、聘任特邀监察员等活动纪实发现当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加大追究力度,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税务机关形象的严惩不贷,确保全面解决好税收执法中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行风建设成效稳步提升。三是加强社会应急管理。要大力加强社会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税务部门应急机制,保障税务系统安全运行,维护税收工作的运行环境。首先要建立日常管理与危机管理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各级税务机关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危机理念,加大危机知识的普及及危机应对的训练;要按期结合岗位、职能等分层次地开展危机自查,上而下建立一套税务危机自检机制。其次要建立危机预测机制。税务机关要在制定政策、开展工作前深入开展调研,评估政策出台、工作开展后对纳税人可能造成的影响,模拟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危机规避、应对等措施,为解决问题提供有效途径,提高危机管理的前瞻性、科学性。再次要建立健全危机管理应急机制。一是设立应急机构,县以上税务机关应设立一个非常设的税务危机临时指挥中心,负责进行税务危机应急处理的培训和处理危机。四是健全不定期的模拟训练制度。税务危机临时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根据计划安排税务干部参加不定期的模拟应急训练,模拟训练应包括心理训练、危机处理知识培训和危机处理基本功演练等,以提高税务干部心理素质和应急能力,强化每个税务干部的危机意识,达到危机发生时沉着应变的目的。五是完善危机处理程序及手段。要逐步建立起危机税务危机级别、应急层次等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应急机制启动要素、责任人、层级以及应急步骤、措施等,确保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一线人员等各层级依据临时权限灵活、及时地处理急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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