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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关于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发布: 2022-12-27 12:00:07   阅读: 次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基层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民发〔2017〕34号)精神以及保定市市委办公厅《关于学习推广曲阳县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试点经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方向,以压实乡镇服务职责为重点,以增强各级干部宗旨意识为关键,以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为手段,全面提升市、乡镇(街道)、村三级为民服务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爱民为民利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高效服务,带着感情做好服务工作,努力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坚持方便快捷,优质高效。围绕“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大力推进便民利民体制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努力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有效整合统筹现有平台和人力资源的基础上,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投入,加强市、乡镇(街道)、村民生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构建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公共服务体制。

二、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

全面加强市、乡镇(街道)、村三级服务能力建设,做到市有协调机制、乡镇(街道)有平台和台帐、村有专干和名册、户有证件和银行卡,到2017年下半年在全市初步形成工作标准化、手段信息化、队伍专业化、管理规范化的为民服务工作格局。

(一)完善服务设施,构建服务平台

1、建设为民服务阵地。建设市、乡镇(街道)、村三级为民服务平台。市设立为民服务综合协调中心,主要负责市、乡镇(街道)、村三级为民服务平台的业务指导、为民服务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监督落实、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等;各乡镇(街道)设立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计、社保、住房、信访等方面的为民服务事项的交办、转办、督办、反馈等;各村设立便民服务室,主要负责村民证照全程代办、惠民政策咨询、矛盾纠纷调解及其他综合服务工作。

2、搭建便民服务网络。整合全市各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市为民服务综合协调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便民服务室三位一体、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为民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实现为民服务事项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搭建市、乡镇(街道)、村三级方便快捷的便民服务网络。

(二)整合工作力量,壮大服务队伍

1、组建民生服务队伍。建立市、乡镇(街道)、村三级民生服务队伍。一是相关市直部门各明确2人为市级民生联络员,其中一人负责本单位为民服务事项的协调办理工作,一人负责市为民服务中心的业务受理工作;二是整合乡镇(街道)民政、人社、计生、信访等工作力量,组建每乡镇不少于8人的民生服务队伍,将乡镇(街道)原社会事务办公室更名为“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或加挂“民政所”牌子,明确3-5人专职负责民政工作,办公室主任可由分管民政工作的乡镇(街道)科级干部兼任。在人员组成上可从现有乡镇人员编制里先行调剂5人,不足部分列入招考计划,通过公开招考事业编人员或采用公益岗位方式予以补充;三是按照“户籍人口在3000人以下的村每村2名,3000人以上的村每村3名”的标准配齐村级民政协理员(其中一名是村两委干部,每人每月给予150元补贴)把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民调员、计生小组长、计生专干、一村一辅警全部纳入村级民生服务队伍。

2、用足用好社会力量。组建民生志愿者队伍,动员企业家、社会爱心人士对困难群众开展帮扶活动,发挥乡贤、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的作用,协助做好为民服务工作。

(三)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1、简化办事程序。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地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凡是办事部门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是由市政府及其部门审批的事项乡镇(街道)有能力直接办理的,采取授权委托的方式下放到乡镇(街道)审批。凡是法律政策明文规定由乡镇(街道)直接受理的事项,乡镇(街道)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受理。

2、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凡是能够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的事项,都集中到窗口进行受理,建立健全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积极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自助服务等服务方式,逐步构建实体政务窗口、网上办事大厅、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公共服务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四)建立服务制度,开展服务活动

1、建立服务制度。记好民情日记,详细记录群众生产生活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处理措施等内容。乡镇(街道)民生服务员每月底前将各村走访情况汇总,各乡镇(街道)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认真梳理难点问题,研究解决处理方案。

2、丰富服务内容。以联民心、解民忧为目的,重点围绕开展政策宣传、民情家访、救急救难、办好实事、化解矛盾、活动交流等六项任务,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服务,真心实意和群众交朋友、问冷暖,用真情拉近与群众的距离。通过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温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市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和相关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统筹协调全市的为民服务能力提升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

市财政要不断加大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倾斜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提升能力作为为民服务的关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主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明确专门工作力量,完善工作制度,提升服务水平。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三)强化资金监管

严格落实民生专项资金“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出现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专项资金被挪用、截留、贪污、四份等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督查考核

政府督查室要将为民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建立台帐并跟踪督办,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的先进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创新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将为民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年终考核,并作为评优评先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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