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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 2022-10-19 18:40:24   阅读: 次 【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有着旺盛的保险需求。近年来,虽然由于各方的努力,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文章通过研究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从加大政府支持,增强农民保险意识,创新险种及健全监管机制等几个方面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措施。
 
    关键词:农村;商业保险;保障;发展
 
    我国自古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又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而农业灾害的发生,会造成严重的后果,除直接影响农民的收入,农村经济的发展外,还会间接的影响到工商,外贸甚至金融等一系列经济部门,使整个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而保险具有分散风险、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障功能。所以,研究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补偿和保障作用,对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目前我国农村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在农村保险市场开展业务的保险公司数量少
 
    截至2009年,我国共有保险集团8家,再保险公司8家,人身险公司63家,财产险公司46家。但是,仅有为数不多的几家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保险业务,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等,其他的地区性公司则几乎不涉足农村业务。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农村保险的特殊性,特别是农业保险的特殊性,风险大,影响面广,不受人力控制,赔付率高,在这样的情况下,若按照损失率制定保险费率,则农民根本保不起;若按照农民的缴费能力制定保险费率,则保险公司根本赔不起。又由于农民对于农业风险以及土地特质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要比保险人多,因此非常容易导致严重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导致商业保险公司纷纷退出农险市场,导致农险市场萎缩。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有缺陷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都立足于城镇市场研发产品,普遍缺乏对适合农村保险市场产品的研究和开发,致使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上的保险产品都是城市低端产品的延用,品种单一,适用性不强,难以满足我国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一是保险公司对农村保险市场的不重视,导致其不能积极的开展市场调研,建立动态分析机制;二是在保险产品开发的信息采集机制上还存在问题,如保险公司对于市场的需求和农民的反映没有建立合适的反馈渠道,而是将信息采集仅仅停留在各公司内部的财务信息和保单销售信息上。
 
    (三)农村保险的投保率低
 
    多方面的原因造成了农村保险投保率低,其中收入问题是制约农民购买保险的主要原因。尽管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民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但是收入水平还不高,再扣除掉儿女教育费用,父母养老费用,购买保险对于他们来讲就成了奢侈品。另外,除了经济收入低这个主要原因外,还有其他一些原因也制约了农民购买保险,比如农民文化水平低,对保险这个新生事物认识不够,再有受传统的养儿防老,储蓄看病的风险抵御思想的束缚等。总的来讲,分析农民不参加保险的原因,一半以上是因为产品价格高,还有就是没有合适的险种以及保险公司服务差。由此看来,保险公司要想开拓农村这片广阔的市场,还需要做出很大的努力。
 
    (四)保险公司经营水平低
 
    受保险公司自身治理结构不合理的影响,保险公司没有在针对农村保险市场制定合适的营销策略上花费适当的精力,导致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如保险人员素质较低。据调查,在我国农村从事保险的工作人员中,只有很小一部分是原来从事过保险工作的或者是有关保险专业毕业的大、中专学生。而大多数的工作人员只是经过简单培训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所以受专业知识水平低的限制,在工作中很容易出现纰漏和错误。再加上文化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以及对客户的投保服务热情,而对出险后的理赔却百般刁难的服务态度,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声誉,使群众对保险产生了更深的误解,更加不利于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开展业务。
 
    (五)保险市场监管力度不足
 
    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而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很明显,保险市场监管力量不足。如各保险公司重投保、轻理赔的现象明显,还有保险公司营销人员素质不高,为提高业绩,盲目夸大保险责任,诱导甚至欺骗投保人签订合同的现象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不解决的话,保险公司很难在农村保险市场得到长久的持续发展。
 
    二、促进我国农村保险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开办农村、农业保险,必须加大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例如,在税收减免的基础上,还可以不同程度的给予保险机构补贴。政府要积极鼓励保险机构进入农村保险市场,开展保险业务,只有对开办农村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给予政策上的倾斜,才能既不影响保险公司的盈利,又可以使农民保得起。此外,还应加快出台《农业保险法》的步伐,规范农村保险行为,使农村保险有法可依,使农村商业保险能够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这才是一种农业生产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保险宣传,增强农民保险意识
 
    就好像所有的商品交易取决于买卖双方一样,保险市场的交易同样需要有成熟的保险人和理性的投保人。尤其是农村保险市场,所以对这样千百年来受小生产的思维方式束缚的农民阶层,去普及宣传保险知识,逐步增强他们的保险意识,对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做到这一点,保险公司就要加强自我宣传。但必须要考虑到农民文化程度低,接受能力差这种实际情况,所以采用适当的宣传方式是关键。例如,首先要去掉那些晦涩难弄的有诸多专业术语的条款,改用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使农民可以很快弄明白保险的保障范围与保险责任。其次宣传要贴近农民生活,保险公司要走进农民的日常生活中去,可通过理赔现场演示以及座谈会等方式与农民交流,使农民实实在在的感受到这种保障方式对其生产生活的重要性。
 
    (三)创新保险业务,增强对农村市场的适应性
 
    开展农村保险业务,既要看到农民的保障需求,又要考虑到农民的承受能力。要彻底改变过去险种单一,针对性不强,与农民需求差距较大的现状,要重点开发一些保费负担少,具有基本保障的适销对路的产品,满足农村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要做到这一点,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采集机制。如保险公司应设立一些信息反馈点,积极地搜集农民对其推出产品的反馈意见,诚恳地倾听农民有哪些方面的保障需求,反复进行市场调查论证,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另外,要重视投保率问题,充分发挥大数法则在保险中的作用,稳定保险公司的经营。
 
    (四)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监管,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引入同业竞争监管机制很重要。监管机构首先应积极鼓励引导保险公司开辟农村保险市场,增加农村保险市场的供给主体,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同业之间的良性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要重视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拓宽后,对保险公司灵活投资,增加盈利甚至是降低保费,减少投保人的负担能力都有积极的作用。但其风险也相应增大,所以要加强对资金运用的监管,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就是保障广大投保人的利益。
 
    总之,保险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同时也是发展速度很快的一个朝阳行业。我国有广大的农村保险市场有待开发,虽然这个市场有诸多问题,但只要政府大力支持、保险公司不断自我完善和创新、监管机构严格监管,就能在农村市场上建立起良性循环的保险机制。
 
    参考文献:
 
    1、杨如彦,孟辉.中国金融工具创新报告2004[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吴定富.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报告(1979-2003)[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3、钱建娣.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的突出矛盾及解决途径[J].江淮论坛,2005(6).
    4、郝伟,朱宇婷.论开拓农村商业保险市场[J].商业研究、2004(21).
    5、曹凤鸣.对加快发展我国农村保险市场的思考[J].金融与经济,2007(9).
    (作者单位:安阳师范学院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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