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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亮牌受监督、示范树旗帜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 2022-10-28 16:10:13   阅读: 次 【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亮牌受监督、示范树旗帜”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根据县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就开展“亮牌受监督、示范树旗帜”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巩固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围绕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吸引力,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党员队伍规范化管理,积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保持党的先进性,真诚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目标任务  

在县局注册大厅、商广科、四个分局注册大厅设置党员示范岗;在职党员统一佩戴胸章,,让党员通过多渠道亮身份,多方位树形象,多形式作贡献,使党组织和党员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进一步强化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荣誉感、归属感,培养党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展现党员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更好地带动广大群众推动科学发展,建设沿海强县。  

三、活动内容及方式  

1、规范党组织标识。统一制作党支部标志旗,在党员奉献日活动中打出标志旗。  

2、在职党员统一佩戴胸章。县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下发了共产党员胸章,在职党员统一佩戴,经常进行检查。  

3、在县局注册登记大厅和四个分局注册大厅建立“党员示范岗”。明确“示范岗”的岗位职责、有关要求、监督电话和上岗党员的姓名、照片等,并上墙公开。同时,制作党员桌牌,统一摆放。  

5、个体经营户党员在门店、摊位前统一悬挂“共产党员经营户”标识牌,倡导党员带头、诚信经营,精心培育“共产党员经营户”的品牌。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亮牌受监督、示范树旗帜”活动是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保持和发挥党员干部先进性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转变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主要途径。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创新活动载体,以亮牌示范促党员作用发挥,通过开展活动使党员有触动,为群众所欢迎。  

二要教育引导。把“亮牌受监督、示范树旗帜”活动作为约束党员行为、展示党员形象的一项重要手段,教育引导党员珍惜党员身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切实保持和发挥党的先进性。教育党员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各种方式积极联系和服务群众,进一步融洽党群关系,打牢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三要加强检查。对没有按照规定悬挂各类党员标识牌、没有规范党组织标识牌、没有组织党员佩戴胸标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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